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舆情 > 正文

全省法院、检察院、监狱、社区矫正系统“减假暂”工作同堂培训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4-06-15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全省法院、检察院、监狱和社区矫正系统“减假暂”工作同堂培训在省监狱管理局警务训练基地成功举办。来自全省法院、检察院、监狱和社区矫正机构的156名司法实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以我省即将出台的《辽宁省依法办理假释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契机,旨在强化全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以及“减假暂”实务研究和协作配合,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有效推动“减假暂”案件办理,切实发挥刑罚变更执行在激励罪犯自觉改造、促使罪犯积极回归社会、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保障刑罚功能和目的实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二处处长边锋出席开班仪式并就我省“减假暂”工作形势、问题和任务进行了分析。省委政法委对此次培训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深刻认识刑罚变更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强化履职担当,严格落实责任;三要密切协调配合,提升办案质效;四要坚持依法办案,严守法律底线。

  

  

  

  此次培训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强调“减假暂”实践中难点证据的把握,紧紧围绕法院、检察院、监狱和社区矫正机构共同的需求精心设置课程。在师资选择上,既有司法部资深专家,也有法院和检察院的业务精英;在授课方式上,既有集中授课,又有案例教学和分组讨论;在授课内容上,既侧重办案实务,又兼顾法律理论。


  

  

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培训,对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和“老病残”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形成了思想共识,统一了执法司法标准。回到工作岗位后,将自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相互理解,互相支持,齐心协力,确保刑罚变更执行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406/t20240614_651258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