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金安:庭审现场“面对面” 纪法教育“直播课”
5月22日,由六安市金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区林业发展中心原分党组成员、副主任赵某某犯受贿罪、贪污罪,一审被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3万元。
4月17日此案一审开庭审理时,六安市金安区检察院联合区监委组织案发单位及部分镇街党员干部40余人到场旁听该案。庭审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阮兰披露赵某某在与不法商人交往中,如何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87万余元及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国有资金4万元的犯罪事实,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接近3个小时的庭审,公诉人围绕赵某某的犯罪过程、数额认定等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清晰还原了赵某某一步步突破“底线”、触碰“红线”,最终沦为“阶下囚”的违法犯罪全过程。通过“面对面”的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让纪法教育可观、可感、可视,使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公诉人最后在庭审教育阶段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领导干部要与企业老板之间划清界限,保持亲清政商关系,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廉以养德,洁身自好……”
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一方面以庭审现场这种公开课的形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使庭审现场“公开课”变为纪法教育“直播课”,直接拉近了“被告人”和“旁听人”的距离,以看得到、听得懂的“沉浸式”教育让大家感受纪法的威严;另一方面也为有关人员提供一次党纪法规知识学习、理解与感悟的机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自身的日常言行划出红线,严守边界。
金安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身边的反面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用好反面案例这一重要资源,运用这种现场感、视觉冲击力和心灵震撼力强的形式,起到“观摩一场、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做遵规守纪的标杆。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406/t20240613_65103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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