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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检察官跨越千里大学登坛说法——商丘市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高校行”反电信诈骗法治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4-06-15 来源: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5月31日下午,浙江某大学学术报告厅坐满了学生。一位落落大方、身着检察制服的女检察官站在演讲席上,声情并茂的演讲打动了每一位学生,让莘莘学子在了解反电信诈骗知识中享受到一道“法律盛宴”。

  这位来自河南商丘的检察官沈艳丽,为何能登上大学讲坛讲解反电信诈骗知识呢?事情还要从河南省宁陵县检察院办理该校学生穆讷(化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说起——

  河南省商丘市检察机关在浙江某大学开展“检护民生高校行”反电信诈骗法治宣讲活动。图为来自商丘的检察官沈艳丽在该大学登坛说法。

  2023年1月,寒假期间打工的穆讷,为获取非法利益,在其兄弟穆任(化名)等人的介绍下,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导致该卡涉及7起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汇入被骗资金25万余元,涉及流水账69.47万元。案发后,穆讷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由于穆讷系在校大学生,犯罪情节又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对穆讷判处刑罚。今年4月18日,宁陵县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决定,依法对穆讷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处理。同时,检委会认为,穆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应当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宁陵县检察院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穆讷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负责行政检察工作的部门制作检察意见并将线索移送至具有管辖权的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由该院监督当地公安局对穆讷作出行政处罚。并派出专人奔赴江苏,与丹徒区检察院当面对接磋商,确保公安机关及时、准确对相对不起诉人穆讷作出行政处罚。

  宁陵县检察院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局对检察意见的书面回复。书面回复表明,丹徒区公安局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违法当事人穆讷罚款1000元的处理。

  案件办理结束后,宁陵县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决定做好法治宣讲“后半篇文章”,增强大学生防骗意识和能力,带动全民反诈新生力量,构筑反诈防范宣传新局面。该院第四检察部向商丘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汇报后,得到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及其院领导的同意和大力支持,并决定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走进浙江某大学,开展“检护民生高校行”反电信诈骗法治宣讲活动。

  为做好此次宣讲活动,商丘市检察院从全市检察法治宣讲人才库中挑选宣讲人员,最终确定具有30余年办案经验,有丰富演讲经验的梁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沈艳丽担任主讲人。

  结合当前大学校园普遍存在的实际问题,沈艳丽写出针对性较强的演讲稿《大学生求职“避坑”指南——“检察蓝”守护“天之骄子”》。讲解中,她结合自己办理的真实案例,以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方式,通过图文并茂的PPT,解析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态势,网络常见的诈骗手段、诈骗类型、防范措施以及法律常识,教育引导大学生守好自己的“钱袋子”,不做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讲座引起大学生的普遍反响。讲座结束后,多名大学生主动找到沈艳丽,陈述自己在求职者过程中被骗的不幸遭遇,寻求解决的方法和途径。沈艳丽认真倾听,详细询问受骗细节,一一耐心解答。

  “今日之讲座,宛如破晓时分的第一缕阳光,穿透了反诈领域的层层迷雾。讲师的讲解深入浅出,仿佛是一位巧手的园丁,细心地为我们剔除诈骗这株毒草的每一根枝蔓。那些曾经隐蔽的诈骗伎俩,在她的剖析下无所遁形,如同被揭去面具的小丑,露出了真面目。”该校电子系的叶子谈及讲座体会如是说。

  叶子表示,讲座让其深受触动,意识到即使自认为警惕,也难免有盲点未察。讲座中的案例,犹如一面镜子,映射出人性的脆弱与诈骗者的狡黠。将把今日所学的智慧,化为守护自己和家人的盾牌,同时也将这份警惕之心,播撒至每一位亲友的心田,共同构筑起坚不可摧的防线。

  “这场反诈宣传讲座,对我而言,恰似一场及时的春雨,滋润了我那曾因忽视而干涸的安全意识。检察官的声音,如同不息的警钟,时刻提醒着我们在虚拟世界的海洋中航行时,必须保持头脑的清醒。”该校计算机系的小唐与同学们交流体会时感慨道,诈骗手段的变幻莫测,让其深刻认识到,抵御欺诈不仅是一场战斗,更是一次永无止境的学习之旅。讲座中的互动环节,让其领悟到,面对诱惑,大家不仅要学会辨识,更要学会坚定地说“不”。将把今天汲取的知识,化作行动的力量,不仅为自己的安全护航,也为社会的和谐与安宁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据悉,今年宁陵县检察院共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2件,已办结20件,终结审查4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6件,与外地检察、公安机关成功对接移送案件3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对16名案涉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确保了罚当其错。

  “宁陵县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找准检察为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运用‘跨省域行刑反向衔接+法治宣传高校行’的创新方式,做好法治宣讲‘后半篇文章’,打造出‘反向衔接’的商丘样本,做到了惩防并举,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商丘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荣超说。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hms/202406/t20240611_65072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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