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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三分院:“三个指引”赋能企业保护商业秘密

发布时间:2024-06-1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陶强)“怎样界定商业秘密?如何预防商业泄密?我们高科技企业最关注的问题都能在‘三个指引’里找到答案。”近日,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冷丽丽在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召开的保护商业秘密新闻发布会现场,深有感触地说。

  据悉,“三个指引”是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联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的,包含《商业秘密企业自我保护指引》《商业秘密企业维权指引》《商业秘密行政执法规范指引》,各有侧重、相互补充,汇编一册,突出了商业秘密诉前保护和便利实用,构建了从事前预防、事后维权到行政处理的全链条、立体保护体系。

  为方便企业查询使用“三个指引”,该院同步推出了与之配套的“企业商业秘密自检云平台”和“密顾问”线上小程序。企业通过手机小程序填写问卷,就能得到一次商业秘密“免费体检”,生成报告提示问题的同时,还附有一份符合企业自身特点和需求的防泄密建议;此外,企业还可以实时在线看资讯、读案例、查规定,得到专业的商业秘密保护综合服务。

  站好守护商业秘密高地的“前沿哨岗”,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的努力不止于此。2023年10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该院针对辖区高新产业基础雄厚、创新元素密集的特点,结合企业实际需求,把商业秘密创新保护作为检察履职与服务的重要切入点。2023年10月,该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专人专责开展知产检察综合履职工作,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为重点,与相关单位密切协作,积极构建起多元化商业秘密保护新体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6/t20240613_6569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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