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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推行村干部“全脱产专职化”管理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效能

发布时间:2024-06-15 来源: 安徽先锋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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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稿:近年来,黄山市休宁县聚焦村级组织基层治理效能不高、村干部精力有限动能不足等问题,在全县153个行政村推行村干部专职化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教育管理,抓实精准考核,推动村干部由半脱产、副业化向全脱产、专职化转变,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效能。

  

  履职岗位差异化。按照“主职全覆盖、副职择优选”的原则,分主次、有重点地推进村“两委”干部专职化管理。坚持更高要求,制定专职村干部岗位标准,明确“每周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5天,每天服务群众时长不少于8小时”规定,并对列入专职化管理人员的政治条件、文化程度、专职内容、履职目标等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存在工作不带头、纪律不遵守、考核不称职等4种负面情形的,不得纳入专职化管理。增设专职工资,按照不超过个人月基础工资的50%确定,进一步提高经济待遇。目前全县153名村“两委”正职、86名副职已实现专职化管理。

  

  日常管理严格化。实行专职村干部“提标”管理,严格“个人吃住在村、工作落实在村、服务群众在村”要求,对入户走访、纠纷调解、产业发展、代办服务等7类服务群众职责作出具体要求,避免脱产“全职化”变为过度“行政化”。落实纪实工作制,要求专职村干部写好“民情日记”,对村级难以解决的群众诉求依托党委会开进村、县镇联席会议等形式3—6个月内予以解决。畅通人员退出渠道,列出“连续1个月坐班值班不正常”“年度实绩考核不合格”等6种负面情形,及时将“德不配位、才不堪任、力不及行”的专职村干部清理出去。

  

  实绩考核精准化。实行专职化村干部实绩考核,设置基层组织建设、乡风文明、农村治理等12项固定指标和1项创先争优浮动指标,实行“月评年考”,对村级工作、个人履职两方面进行立体式具象化评价,规范“个人述职-实绩比拼-党委评价-群众评议”流程,确保考核结果精准,并将结果与月工资、年绩效发放挂钩。去年以来,31名村专职化干部实绩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发放120%的绩效奖励。严格督查检查,建立全职化村干部信息台账,强化县级把关,对将不符合条件纳入管理范围,滥发工资报酬的,严肃查处问责。


原文链接:https://www.ahxf.gov.cn/Home/Content/1165082?ClassId=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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