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深化推行“可追溯+四公开”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在本批次公开的衔接资金项目中,本人推荐某施工单位,理由如下......本人将积极督促推动项目落实,严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坚决维护忻城良好营商环境。”今年3月,忻城县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向该县纪委监委递交《忻城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四公开”项目建设单位推荐报告书》,并作出廉洁承诺。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切实扛起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紧盯乡村振兴关键环节、关键人群、重点岗位,持续全面推行重大事项决策权可追溯制度,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并依托“四种”载体,全面公开求实效,着力破解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廉政风险防控难题,深化推行“可追溯+四公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为强化源头治理,防止各项目业主单位自由裁量权滥用,该县纪委监委在乡镇全面推行重大事项决策权可追溯制度,推动事前监督关口前移,明确规定每个非招投标工程项目的施工方,必须明确初始提名提议人(推荐人)并记录在案,初始推荐人必须就其与所推荐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签订项目建设单位推荐报告书和个人承诺书,督促领导干部如实报备推荐项目情况,并作出廉洁承诺。对于不能说明清楚有关情况的,无法提交党委会审议,防止政商勾结,同时做到可查询、可追溯,推动基层监督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擦亮乡村振兴廉洁“底色”。目前,全县各单位共报备重大事项869项,其中讨论项目465项,报备初始提议提名人203人,否决、纠正不合规或存在廉政风险议题9个。
忻城县作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四公开”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5个试点县之一,持续推进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机制,推动衔接资金项目在县级四套班子、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村(社区)、媒体公开,采取“1+1+N”监督模式,实行“一季一清单一督查一分析一通报”,确保全县442个项目、累计资金6.3756亿元全部实现“四公开”,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进项目资金使用廉洁、阳光、高效和项目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我们将坚持重心下移、监督下沉,推动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化推行‘可追溯+四公开’,释放监督整体效能,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收获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忻城县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607/gxjjw6662cf36-1909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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