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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丨提升“审巡纪”联动监督效能

发布时间:2024-06-14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福建省南平市积极探索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推动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监督工作格局。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联”的主体。推进“审巡纪”联动监督,党委统筹是关键、制度建设是保障。南平市把“审巡纪”联动监督作为管党治党重要抓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党委统筹指挥。南平市委将联动监督工作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试点和市、县党委全会部署、巡察工作五年规划中,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推动“审巡纪”联动具体化、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制度统一设计。在确保三方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前提下,南平市委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配套制定“同步式”“接力式”联动监督方案。“同步式”即三方同步开展动员、监督、反馈、整改等;“接力式”即审计或巡察一方先行开展监督,另外双方视情接力,对重点、突出问题进行监督、督促整改。

强化组织实施,打通“联”的路径。推进“审巡纪”联动监督,“协作、协助、协同”是基础。南平市把贯通协同理念贯穿全流程,细化“任务同立项、人员同培训、信息同共享、全程同会商、成果同运用、整改同评估”6项操作规程,推动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任务同立项,即每年年底由市委巡察办牵头,“审巡纪”三方共同会商确定下一年度联动监督单位、领域、项目,开展“同步式”联动监督。对不具备条件的,灵活采取“先巡后审再督”“先审后巡再督”等方式开展“接力式”联动监督。人员同培训,即纪检监察机关建立联动监督人才库,吸收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财会、统计等领域业务骨干,在联动监督中因才使用。信息同共享,即在联动监督各阶段,三方共享互通信息,克服监督盲区。前期,审计组梳理起底审计发现问题及底稿,巡察组梳理巡察整改情况及外围收集的信息,纪检监察监督组梳理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信访件,分别提交《关注点报告》。中期,审计组、巡察组根据监督情况,梳理出重点问题,聚焦到重点事、重点人,纪检监察监督组据此制定重点监督方向,三方分别提交《重点问题报告》。后期,三方共享各自形成的监督报告。全程同会商,即建立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常态化“一周一次”集体会商,围绕三方共享信息中的关注点、重点问题共同分析研判,推动从结果简单抄送向过程深度互动转变。成果同运用,即审计机关、巡察机构依规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巡察报告,纪检监察机关综合审计、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形成《联动要情报告》。整改同评估,即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在组织部门、巡察机构、相关派驻(出)机构协同评估的基础上,邀请审计机关共同参与评估,重点围绕审计、巡察反馈问题,全面评估整改情况。

强化成果转化,提升“联”的质效。南平市坚持效果导向,推动“审巡纪”三项监督在联动中发挥各自作用,实现优势互补、扬长避短。促监督效果叠加。充分发挥审计机关财经检查、数据分析优势,巡察机构全面谈话、深入走访优势,纪检监察机关纪法优势、措施优势,三方互相补位,有效提高发现问题和线索质量。定期梳理联动监督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分阶段通报,推动未巡先改、未审先改,实现结果运用最大化。促减轻基层负担。三方同步进驻开展监督检查,合并召开“动员会”“反馈会”。针对监督所需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接收、“一次性”归还。针对一般谈话,会商形成一份谈话方案,并各选派一人参加谈话,实现“一次谈话三方共用”,节省被监督单位时间精力。促改革完善发展。把“审巡纪”联动监督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通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把落脚点放在规范制约权力运行上,结合典型案件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进行扫描式“体检”,对照重点人和事精准“画像”,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预警风险、倒逼改革、促进发展。(南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潘冬英)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06-07/1618607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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