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调研督导吴忠市“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5月24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亢晟一行深入吴忠市,调研吴忠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检察护企”十项措施落实情况。
调研组先后走访了太阳山开发区红寺堡产业园、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检察护企”工作联系点,听取了吴忠市检察机关常态化法治服务体系建设及“检察护企”工作开展情况,对红寺堡区检察院、盐池县检察院、利通区检察院等依托“法治先锋队”“园区法治副主任”等举措开展“检察护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随后,调研组走访了宁夏君星坊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听取利通区检察院对该企业作为被害单位涉及的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情况的汇报,对企业负责人提出的法治需求进行释法说理并建议利通区检察院及时提供法律帮助。
实地走访后,调研组在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会议强调,一要坚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高标定位。切实增强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检察护企重在“护”、要在“实”,关键是要把依法平等保护的要求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最高检确定的十五项重点任务,用足用好自治区检察院第一次推进会部署的“十项措施”,统筹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助力营造更好、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要持续加大检察机关办理重点领域涉企案件力度。要紧盯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及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趋利性执法等方面,强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积极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要将数字检察引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围绕涉企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监督等,聚焦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涉企法律监督模型,整合涉企相关案件数据,获取监督线索,解决一批不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点问题。三要持续强化综合施策做实溯源治理。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加强工作协同、履职协作,形成有效“检察护企”工作合力,以“四大检察”融合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xw/njdt/202405/t20240531_878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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