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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时间:2024-06-06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5月29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运用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体干警,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满志方主持。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郭玉清传达了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钱耀忠通报了5起全省检察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全体干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触碰纪法“红线”的代价》。

  会议指出,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是在省委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充分彰显了省委锲而不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鲜明态度,体现了省委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示范的鲜明导向,对于全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陈刚书记的讲话,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对于开展好警示教育、纵深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例的教训,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从近年来查处、通报的违纪违法反面典型看,都存在着理想信念缺失、法纪观念淡薄、个人私欲膨胀、侥幸心理作怪以及管理监督弱化等深层次原因。全体检察干警都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用别人的镜子照照自己、警醒自己,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缺点自觉纠治整改,真正做到治未病、防未然。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摆在首位,坚定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实践中。要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改造,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要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接受党纪检纪约束,严格遵守《条例》《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全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禁酒令”、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正负面清单》等制度纪律,真正让各项纪律规矩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会议要求,要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从严从实防治检察权运行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全省各级院党组要扛牢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完善纪检监察、检务督察、机关纪委衔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监督制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聚焦自由裁量权大、执法司法关键环节等领域,认真落实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坚持不懈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要严肃执纪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杜绝“灯下黑”现象。

  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搞好组织推动,引领全体干警全面深入、逐条逐项精读《条例》原文,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加深理解领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真学、深学。要做实结合文章,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拖延症”“马虎症”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深入持久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紧密联系本部门实际,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切实解决一批检察权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要抓住“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条例》、带头宣讲《条例》、带头遵守《条例》,做遵规守纪的表率。

  省检察院机关、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三江源地区检察院)、西平地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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