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内参 > 正文

青海多地人大常委会出台决议支持检察建议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06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青海省检察机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助推全省法律监督质效稳步提升。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2023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争取人大对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的支持,已有西宁市、海南州、黄南州、果洛州4个市州,西宁市城北区、海东市乐都区、黄南州尖扎县、果洛州甘德县等13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各地《决议》印发至同级党政、司法等各相关部门,明确了充分认识检察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规范检察建议运行机制、积极推动检察建议落实、加强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监督、营造检察建议良好工作氛围等内容,如西宁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要求“建立人大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意见建议,符合检察建议适用范围的,市人大常委会可以转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方式办理”;黄南州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要求“全州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开展法律实施情况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并对有关机关依法回复、采纳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全省各地人大常委会出台《决议》对促进各单位重视检察建议工作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工作新格局。下一步,省检察院将积极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对检察建议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推动出台相关文件,助推全省检察建议工作迈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59099.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