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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牦牛肉干里无牦牛肉?波密县多部门联手开展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4-06-06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牦牛肉干作为西藏的特色美食,一直广受游客青睐,很多进藏的游客朋友,都会将其作为伴手礼,赠送给亲朋好友。然而,随着西藏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牦牛肉干经济效益的提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牦牛肉干不断涌出。”近日,记者在林芝市波密县检察院了解到,今年3月初,“益心为公”志愿者在平台反映,疑似买到假牛肉干。

  

  

  “经检验,牦牛肉干样品均未检出牦牛源性成分,为猪源性、黄牛源性成分。”针对该线索,波密县检察院立即对辖区内土特产店、商超进行走访摸排,通过现场查看、询问商店老板及部分消费者,摸清县域内风干肉市场现状,并将疑似售卖的三无产品、以假充真的牦牛肉干抽样送检。

  

  “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针对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不明码标价等不诚信经营的市场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对售卖散装肉干食品商家及其有无严格落实索证索票、明码标价等进行全面摸排,对不符合规定商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建议县旅游局加强旅游市场执法检查,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形成合力,共同净化旅游市场。”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月27日,波密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就此问题召开座谈磋商会,共同研究解决对策,并提出了磋商意见。

  

  

  据悉,波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于4月9日对涉案商家再次进行了抽样送检,县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

  

  经抽检鉴定,某鲜卤店在售牦牛肉干为猪肉干,产品本身检验合格,但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等相关信息,属于“三无”产品;某土特产店抽检的样品为猪肉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4月20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商家立案调查,并作出罚没共计25500元和没收不合格猪肉干67.5公斤的行政处罚。

  

  同时,为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和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波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点代面,在县域内公开征集“你点我检”产品目录,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产品(食品)开展检验检测,并针对《磋商函》中提出的“索证索票、明码标价、产品标识标签”等问题进行全面摸排,现场责令整改。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波密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围绕“乐游西藏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持之以恒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买的放心、吃得安心,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助力波密“旅游名县”创建。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jwgk/jckx/202405/t20240531_64935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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