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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减假暂”检察业务培训班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4-06-06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工作部署,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提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办案质效,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5月27日至31日,全省“减假暂”检察业务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大连分院成功举办。全省三级检察院、北部战区检察院、新疆塔城地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业务骨干100余人参加培训,部分监狱、看守所警察和法院法官同堂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是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相继实施,刑事执行检察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背景下举办的。培训以司法办案为重点,突出实战、实用、实效,邀请公安、法院实务专家和执检一线的业务骨干授课,重点讲授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审查、假释案件办理中再犯罪危险的认定、“老病残”罪犯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被监管人死亡检察和现场勘验等热点难点问题。

  

  

  

  

  

  

  

  

  

  此次培训主题鲜明、课程紧凑、紧张有序、学风严谨,全体参训学员潜心学习、认真研讨、广泛交流。在培训设置上,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课”和“必修课”。集中收看专家学者讲座,促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双提升”;在培训组织上,要求各地选派理论功底深厚、工作经验丰富的办案骨干参训,切实发挥培训学员辐射带头作用;在培训内容上,聚焦业务前沿和疑难问题,精心安排课程和师资,课程设计新颖,有高度、有广度、有深度;在培训形式上,安排提问交流和分组研讨,注重形式“多样化”和学员“参与度”,令学员耳目一新,深受启发。

  

  

  

  通过培训,学员们对党中央关于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的部署有了充分认识,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提升“减假暂”办案质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学员们纷纷表示,将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依法规范办理“减假暂”案件,发挥“减假暂”的功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405/t20240531_64924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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