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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强化一体履职 引领网络文学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4-05-3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殷奇 白小洁)“与传统文学相比,网络文学更容易被非法搬运,非法使用对创作者的权益损害更大。”近日,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岳娟在采访时告诉记者。

  这样的感受来源于该院审查起诉的林某侵犯著作权案。2021年3月,林某发现在网上开办文学网站有利可图,便一口气开了四家公司。短短9个月,林某从其他文学网站上偷搬小说1000多部,直到被其中一家公司发现后才案发。该案中,大部分被害公司直到公安机关登门取证、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时才知道自己权益受到了侵害。后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面对网络著作权被侵犯现象增多的现象,西安市检察机关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探索建立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如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今年3月制定出台的《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公诉案件审查办法与审查实务手册》,对侵权时间、地点、方式以及软件存储、运行载体等证据的提取审查予以具体规定,强化对公安机关办案的证据引导,提升办案质效。4月22日,雁塔区检察院又牵头区委宣传部(区版权局)、区委网信办、区法院、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区科工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签署了《西安市雁塔区网络著作权保护框架协议》,建立信息共享、工作会商、线索移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机制,共同推动网络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依法营造良好的网络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5/t20240527_6552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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