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脑入心学习 知行知止守纪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如火如荼开展。笔者以为,每位党员都要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才能解决好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
要以自觉学纪,勤掸“思想尘”,筑牢“正己”之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学习是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性和提高廉洁境界的最有效方式。要在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定理想信念不能停留在“说教”层面,也需要纪律规矩的“硬约束”。《条例》对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规范政治言行提出了要求,从思想上扎紧党纪的笼子,铲除违纪思想滋生的土壤,正本清源“除病根”。要在思考中增进系统理解。通过精读深学《条例》,反复领会增写了什么、充实了什么、调整了什么,对党的纪律规矩有更深层次的认识,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贯通起来,既掌握“六项纪律”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又进一步深化对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的理解,改变过去认为廉洁上不出问题就不算违纪等片面思想,对党的纪律规矩更生敬畏之心。要在感悟中增强使命担当。《条例》就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机关工作等党的各项工作,明确了违纪情形和惩处规定。组工干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施工队员,也是《条例》部分内容的落实者,这就要求每名同志既要把讲规矩守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又将《条例》规定的执纪依据吃透,细化工作流程,履纪于行,让纪律这把“戒尺”生威发力,护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
要以准确知纪,常念“紧箍咒”,标树“审己”之基。知之深切,才能行之自觉。只有学清楚、弄明白,才能真正守住 。要在对比中透视“变”与“不变”。《条例》在党的十八大后,先后3次修订,虽然内容不断充实完善、与时俱进,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但始终保持着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此次修订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出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在对标中把握“能”与“不能”。《条例》的每一条条款都是对党的纪律要求的细化和具体化,都是对我们党员干部行为的约束和指引,都与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列出的负面清单、划出的纪律红线,告诉我们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这就要求我们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做到不越“雷池”,不乱“章法”。要在查摆中反思“为”与“不为”。《条例》的各项规定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既是“硬约束”,也是“软保护”,是践行入党誓词的“守护盾”、实现初心使命的“护卫舰”,我们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在纪律约束下干事创业。在学《条例》中对标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查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纠正思想偏差、政治偏差、纪律偏差、行动偏差。
要以心中明纪,多思“贪欲害”,绷紧“律己”之绳。知规明纪是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党纪观念,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标准要求自己。一方面,要在正向引领中找标杆。记得以前看过的电视剧《一代廉吏于成龙》和电视专题片《践行群众路线的好榜样——杨善洲》,朴素的故事有着触动心灵的震撼,不管过去的廉吏还是当代的榜样,都有一种历史的、具体的东西在闪耀,那就是清廉!杨善洲老书记对家人的真情,他用一生的自律,给了家人一个平平安安、清清白白的人生,一个自食其力、受人尊敬的人生。他们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的清廉是全家人的幸福。另一方面,主动在反面警示教育中受教育。活生生的案例既是教科书,更是清醒剂。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片中人“现身说法”忏悔警示,再现了其从理想信念动摇一步步走向贪腐堕落深渊的全过程。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要把“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绝不能当“看客”、做“局外人”、视案例为“谈资”,防微杜渐,警惕“白袍点墨”和“轿夫湿鞋”的思想,避免问题小变中、中变大、单变双,又防止由破“底线”滑向破“红线”,甚至进而跌入深渊。
要以严格守纪,常破“心中贼”,涵育“克己”之心。党纪学习教育是一辈子的事,学纪知纪明纪,最终要落实到守纪上,这是长期的,是关键也是难点。要担当好“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要求,立足岗位职责,不断提升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行动自觉。作为组工干部,就要对照最讲政治、最讲大局、最讲公道、最讲担当、最讲奉献、最讲规矩的要求,管好自己带动别人,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扛牢扛实。要培育好良好行为规范。从点滴小事做起,增强敬畏之心,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上下功夫,努力把廉洁价值观的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进而形成自觉奉行的信念理念。要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按纪律和规矩办事,面对问题苗头,面对组织的批评和同事的提醒,主动检讨自己的思想和言行,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明纪律、不逾矩。
李明翔(丽江市古城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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