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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彭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4-05-29 来源: 江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对九江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彭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和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等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家属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彭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彭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彭敏,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江西九江人,大学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3年5月退休。曾在九江市环境保护局、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九江市人民政府等单位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lsc/202405/t20240528_1043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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