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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监督推动"抛荒地"变"希望田"

发布时间:2024-05-29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毛书记,村里‘非粮化’整治的效果怎么样?”“我们村集体将部分‘非粮化’整治的土地流转过来,种上了小麦和高粱,去年的年收益达8万元。”近日,开化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在开展“非粮化”整治“回头看”时,随机走访抽查了大溪边乡大桥头村等村,了解“非粮化”整治情况。

  开化县域“九山半水半分田”,耕地资源宝贵。自粮食功能区“非粮化”整治开展后,是否存在反弹回潮、变相整改、打折整改等现象?带着问题,县纪委监委与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专项督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

  为确保监督取得实效,督查组通过梳理近期反映“非粮化”相关的信访问题,筛选存在二次“非粮化”问题的村(社)等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重点关注抛荒撂荒、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等问题,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开展随机抽查,发现少数已完成“非粮化”整治地块存在未种植农作物问题,个别粮食生产功能区存在整治地块复种多年生经济作物问题。

  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督查组随即对部分乡镇、村(社)开展调研。调研中了解到,受地理环境制约、劳动力外出多、种粮收益微薄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农民复耕复种积极性不高。

  为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工作,防止二次“非粮化”问题,县纪委监委开展清单式问题反馈,梳理问题清单,通过“一问题一反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在乡镇履行属地责任,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

  在监督推动下,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开化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办法》,明确部门责任、属地责任、经营主体等三方责任,实行定期巡查、联合执法、占补平衡,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禁止性清单,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同时,依托县、乡、村三级“田长制”,定期开展“田长巡逻、吹哨报告”制度,做好“非粮化”后期管护工作。

  此外,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县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反面通报,将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列入“十条军规”负面典型予以通报,4名村干部被问责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监督,不定期开展‘回头看’,采用‘监督+整改+回头看’的方式,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形成工作闭环,坚决遏制粮食生产功能区新增‘非粮化’面积,推动‘抛荒地’变‘希望田’。”开化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开化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404/t20240412_220151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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