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内参 > 正文

省检察院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24-05-26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按照省检察院党组和省老干部局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5月17日,省检察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通过逐条学习原文、交流研讨等方式,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离退休干部纷纷表示,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规矩意识,严格自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社会上不良风气做斗争。增强责任意识,发挥好模范作用,管好家人、当好表率。

  

  

  离退休第二党支部书记曹国宁:全面从严治党非常必要,学习教育非常必要,要将《条例》转换为纪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体现实践要求,要严守政治纪律,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中央权威,在行动上引导身边党员干部,将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

  

  

  离退休第一党支部副书记赵元培:《条例》从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概括。释放了从严管党治党的信号越来越严,从严治党,肃清思想,在党内形成重大的震慑。退休干部也要纯洁思想,见到不对的地方,不回避,直接和不良现象做斗争,讲道理。要做好家人的宣传,发挥好示范作用,不允许的事情坚决不做,把大家的事情做好。

  

  

  离退休第三党支部副书记吴有生:通过监督加强党纪,是党保持自我革命的关键,是党和国家的大事。打江山、开新路、兴伟业、守民心,就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解决自己的问题。作为老党员,退休也不能忘记初心,要执行好指示,严格要求自己,不存私心,不给党增添污点,把家庭关系处理好,管好自己,管好家人。要从力所能及的角度为党和国家群众办一些有益的事,发挥正能量,发挥党员的积极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公益活动。

  

  

  离退休第四党支部党员安星:《条例》修改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举措,也是党员干部自我革命,自我提升的体现。要使纪律成为让人敬畏的红线底线,不能触碰,把纪律摆在法纪之前,党纪法纪一起抓。政治纪律非常重要,网络各种内容进入我们眼界,要站稳政治立场,守好舆论阵地,不信谣、不传谣,不能参与宗教活动。加强政治意识,坚决同网上不良言论做斗争。

  

  

  离退休第一党支部党员冯宗萍:人可以退休,但思想不能退休,要按照《条例》要求,把家人管好,维护好政治生态,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

  

  

  离退休第三党支部党员汪建平:学习《条例》、开展纪律教育,很有必要。党员要有清醒的头脑、清醒的认识。退休干部也要注重用言行影响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好身边的人。要大力宣传国家方针政策,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做好力所能及的事。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58911.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