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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提升刑事证据审查能力——省检察院举办“刑事检察大讲堂”第四期

发布时间:2024-05-26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鑫检察长在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提出的“要以体系现代化为重点,着力构建‘三个体系’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建设,5月21日,省检察院以“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为题举办第四期“刑事检察大讲堂”系列讲座。

  

  

  

  本期“刑事检察大讲堂”邀请了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勇作专题指导。李勇主任是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全国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检察人才,曾出版《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等多部著作,在检察理论和实务均有着丰富的研究成果。

  

  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是刑事领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保障。证据审查贯穿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证据是整个刑事诉讼的基础,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的质量决定着整个刑事诉讼的质量。本期“刑事检察大讲堂”从理论层面阐述、用办案实践例证,通过加强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帮助刑检干警深刻领会“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的基本内涵。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此次讲座主题突出、意义深刻,切实强化了刑事证据审查能力,为案件办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省检察院第一至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全体刑检干警在主会场参训。各市(分)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分管院领导、刑检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刑检干警在各地分会场视频参训。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405/t20240521_64758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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