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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一时兴起,老板不能“放水”

发布时间:2024-05-26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你身上的文身是什么时候文的?文身之后,你的生活有变化吗?”

  “刚开始我看见别人的文身觉得很酷,但是我文身之后,发现别人会对我指指点点,一些朋友也不再和我交往,现在我害怕别人看到文身,我好后悔。”

  …………

  近日,山西省霍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网络诈骗案件时,发现未成年人王某胳膊、手指有多处文身,为了查清具体情况,检察官开始询问调查。

  检察官经初步询问后发现,王某和朋友张某前往某文身店要求文身,店主没有询问其年龄,也没有查看身份证,直接给他们进行了多处文身。王某也坦言,文身只是一时兴起,但现在因为有文身,他们被标签化,给生活、社交带来很多不便,身心健康也受到了影响。

  发现该线索后,霍州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该文身店属于无证经营。根据有关规定,因该店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违法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遂立案并与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诉前磋商。收到磋商函后,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收集固定书证等方式依法开展调查并及时对该文身店作出罚款和停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无证经营、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是个案,为了规范文身行业的经营,霍州市检察院“亲亠娃”(霍州方言,一般是亲人、长辈对孩子、晚辈的亲密昵称,意思是亲爱的宝贝)未检团队对辖区文身店进行普法宣传,向经营者发放宣传单,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未成年人文身的危害,在店铺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标志,告知店主核实服务对象年龄的义务,帮助经营者依法经营、安全经营。

  “以前我就是象征性问一下年龄,有时也知道可能是未成年人,也不会再确认,以为问了就没事了。今后我一定依法规范经营,不能让文身毁了孩子。”一名文身店经营者感慨地说。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5/t20240523_16266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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