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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崇礼区:打击非法狩猎

发布时间:2024-05-26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3年6月,闫某、孙某、张某三人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铁锹等工具采取捣毁巢穴的方式猎捕两只花栗鼠。经鉴定,花栗鼠为“三有”保护动物。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崇礼分局以三人涉嫌非法狩猎罪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经审查,崇礼区人民检察院发现三名涉案人员均存在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经对其释法说理,三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将涉案花栗鼠放归大自然。前不久,该院对这起非法狩猎案件举行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就该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非法狩猎的危害性等作了详细介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和听取相关法律依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三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综合全案事实和证据情况,三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犯罪情节轻微,崇礼区检察院对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并不代表“不处罚”。崇礼区检察院充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经审查认为需要对3名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通过行刑反向衔接,将案件线索移送行政检察部门。

  “我们将持续优化检察机关内部线索移送和统筹协调机制,与行政机关会签规范性文件,不断丰富和完善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内容,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用法治力量保护本地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守护崇礼绿水青山。”崇礼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周宵鹏)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5/t20240523_6548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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