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虎林:构筑数字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立体平台
发布时间:2024-05-26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黑龙江虎林:构筑数字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立体平台
搭建珍宝岛湿地共治保护格局
(记者韩兵 通讯员李力 葛婧琪)“我们村紧挨着珍宝岛湿地保护区,今年初,我们就告诉村民在开垦时注意不要破坏湿地,不要从湿地取土育苗。”近日,黑龙江省虎林市检察院检察长曲忠罡带领办案组成员,到珍宝岛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下称“湿地保护区”)的一处湿地开展“回头看”,该市虎头镇大王家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说。
珍宝岛湿地是乌苏里江沿岸重要的生态环境系统组成部分。2019年,湿地保护区管理局实施退耕还湿项目,退耕还湿4622亩。毗邻湿地保护区有一村落,虎林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严重影响湿地生态环境。
经调查,退耕还湿项目中一处面积134亩的地块被大王家村村民复垦。该院依法立案审查。在确认该村村民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违法事实后,该院召开湿地生态保护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根据听证会意见,该院向虎头镇政府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助力搭建珍宝岛湿地共治保护格局。
据悉,虎林市检察院还与湿地保护区管理局会签《关于协同推进珍宝岛湿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根据《意见》规定,双方要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通过“智慧湿地管理服务平台”实时获取湿地保护区自然植被、生物多样性、防火风险点等数据信息,提高湿地生态资源监督能力和管理能力。该院在乌苏里江中国境内起点处设立“虎林市人民检察院珍宝岛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配备生态环境检察办案团队,对通过“智慧湿地管理服务平台”监测到的无序放牧、过度放牧等可能破坏湿地生态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题调研,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5/t20240523_6548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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