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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一人一策”开展回访教育

发布时间:2024-05-25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受到处分后,我心理负担很重,总感觉自己‘矮半截’,害怕领导同事会对我‘另眼相看’。感谢组织没有放弃我,在受处分后继续关心我、提醒我、帮助我,让我逐渐解开心结,重拾信心。”日前,面对回访的龙江乡纪委工作人员,受处分的党员濮某某由衷表态,今后会继续努力,再立新功。

  此前,濮某某因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思想包袱重,工作也不在状态。侧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龙江乡纪委第一时间将其纳入重点回访对象,结合其精神状态、工作情况和违纪性质、处分类型等情况,开展“一人一策”回访教育。

  惩处不是目的,挽救才是初衷。近年来,龙陵县纪委监委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将组织关怀和教育挽救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扎实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该县构建案件审理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回访对象单位共同参与的回访教育机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和乡镇纪委“贴身监督”优势,将回访教育融入日常监督中。与受处分人员就思想认识、工作情况和生活状态等方面开展常态化跟踪交谈,帮助其彻底解开心结,重拾干劲。同时,积极利用家庭助廉、家风家教建设活动,引导和鼓励回访对象家属发挥“廉内助”和良好家风的正向支持、引导作用,推动党员干部重拾干事创业热情,积极主动担当作为。

  “回访教育面对的群体具有其特殊性,个别干部不能正确面对组织处理,那么如何帮助干部放下顾虑,轻装上阵,方式方法尤为重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介绍。在开展回访教育中,县纪委监委注重“细、暖、效”,防止“千人一面”,确保回访真正“入心”。回访前,根据受处理处分人员的性格特点、个人履历、违纪违法性质情节等,量身定制“回访套餐”,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回访中,结合以往工作表现、错误事实等内容,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交谈,了解其思想动态、近期工作、生活情况,把问题和思想谈通透、谈彻底。对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又加强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增强犯错干部认错悔错的思想自觉,也让其实实在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促其在工作上放开手脚、大胆作为。

  此外,龙陵县纪委监委始终注重回访教育成果的综合运用,坚决杜绝一查了之、一处了之。回访后按照“一访一档”原则及时建立回访台账,为回访对象恢复党员权利、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和组织重新任用提供客观评价和参考。同时,要求发案单位及时总结案件发生原因,查找制度、机制、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发案单位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使回访教育见真章、出实效。2023年来,该县共对15名受处分处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其中乡科级领导干部6人,其他党员干部9人,3名曾受处分处理的乡科级领导干部被提拔任用或转任重要岗位,促进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3个,及时恢复党员权利2名。

  “回访教育是监督执纪‘通篇文章’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我们将持续巩固回访教育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澄清正名相关制度,推动实现教育人、转化人、激励人协同发力,保障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担当善作为。”龙陵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马斯婷 马桂华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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