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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履职 浇灌民族团结之花

发布时间:2024-05-2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内蒙古检察机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事业繁荣发展,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主题活动,绘就民族团结“同心圆”。

  

  

  奏响民族团结主旋律

  

  @锡林浩特检察

  

  近日,锡林浩特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民族政策宣传月专题学习会,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读本》《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等重点内容。

  

  

  

  

  

  会议指出,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等内容作为学习重点,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体检察人员集体学习等形式,结合主题党日等活动的开展,引导党员及全体检察人员在学习中、在思想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国旗耀边关”铸魂工程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全体检察人员要树立尊重国旗、爱护国旗、保护国旗的意识,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国家观念。要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责,严厉打击侮辱国旗的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歧视和仇恨等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案件,认真做好群众的信访工作,提升案件办理效能,以更优的工作业绩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用检察力量切实维护民族团结。

  

  

  普法宣传到家门

  

  @科尔沁检察

  

  近日,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到通辽火车站开展法治服务直通车·民法典宣传月、民族政策宣传月及民族法治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检察人员立足检察职能,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图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施行时间、精神内涵等。并围绕民法典中涉及合同履行、婚姻家庭、养老服务、劳动保障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详细讲解,通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和真实事例,深入浅出地向群众普及民法典知识,并对大家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与指导,通过宣传让群众了解自身权利及维护途径,自觉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现场发放各类宣传册共计2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30余次。

  

  科尔沁区检察院以“集中宣传+专项宣传+主题活动”的形式,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切实“做深做细做实”普法宣传工作。

  

  

  “检察蓝”守护“石榴红”

  

  @内蒙古五原县人民检察院

  

  5月13日,五原县检察院“石榴籽”服务队走进内蒙古民隆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入田间地头以听得懂、能领会的形式,向各族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

  

  

  

  

  

  五原黄柿子是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的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五原县检察院将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同“检察蓝守护金名片”工作结合起来,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建议企业加强黄柿子产品的防伪保护,拓展销售渠道,注重黄柿子企业文化打造,并提供参考意见和法律咨询,为企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同时通过展板、条幅、宣传手册等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民营企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民营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对“五个认同”“两个维护”的认识,让民族团结为河套“金名片”发展驻入深远力量。

  

  

  

  

  

  “叔叔阿姨,这是民族政策理论宣传册和检察职能宣传册,您在农闲时间可以看看。”在种植黄柿子的田间地头,“石榴籽”服务队与村民们聊家常、唠政策,对民族理论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讲,并耐心解答群众的问题,在你一言我一语中将民族团结的种子深植于心。

  

  综合锡林浩特市检察院、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五原县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05/t20240515_64667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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