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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势而上提质效 聚势而强开新局——全区检察侦查工作现场会在赤峰召开

发布时间:2024-05-2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乘势而上提质效 聚势而强开新局

  

  ——全区检察侦查工作现场会在赤峰召开

  

  

  

  

  

  5月15日,全区检察侦查工作现场会在“玉龙之乡”赤峰召开,此次会议既是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检察侦查“三个重要”职能定位要求的有力抓手,也是构建自治区检察院“指挥部”、盟市院“突击队”、基层院“观察哨”侦查格局,鼓舞士气推动检察侦查工作更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出席并讲话,赤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喀喇沁旗旗委书记房瑞致辞。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崔平主持会议。

  

  

  

  

  

  李永君就推动全区检察侦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提升认识,坚决担负起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能。检察侦查工作是整个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司法腐败现象存量未清,增量还时有,反腐败永远在路上。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司法战线永远公正地发挥作用,检察机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检察侦查工作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刚性监督措施,是提高检察监督含金量、提升检察监督威慑性的重要手段。最高检党组和应勇检察长多次指出:“检察侦查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保障”“检察侦查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全区检察机关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腐败问题,深刻把握检察侦查工作发展大势,坚定“三个重要”定位,持续加大办案力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检察侦查案件,使检察侦查工作真正“硬”起来。

  

  二是加强力量,不断夯实检察侦查工作的发展根基。全区绝大部分盟市院要把侦查职能独立出来,以正式机构为争取目标、以临时机构为现实手段、以办案团组为补充措施,灵活运用三种模式推动机构专门化建设,构建纵向一体的侦查指挥体系。要全面落实自治区检察院“指挥部”、盟市院“突击队”、基层院“前沿哨”的侦查格局。盟市院要发挥好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加强对下指导,注重“统一调度,有分有合”,统一调配下级院力量,化零为整,盘活侦查资源。要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尽快把各方面业务专家、侦查办案能手充实到侦查队伍当中;发挥先进典型和侦查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在实战中锤炼队伍、提升能力。

  

  三是强化能力,做实做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高质效办案要提升五大能力。一是经营线索能力。要秉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增强线索发现意识。二是侦查攻坚能力。要把握好突破案件的关键时期,比拼经验、智慧、技巧、能力,迅速突破案件。三是固定证据能力。要尽早地完善证据、固定证据,单证要扎实,证据链条要紧密,避免孤证。四是定性起诉能力。要认真做实批捕、审查起诉每一个环节,加快推进“诉得出、判得了、效果好”的全面落实。五是排除干扰能力。要正确处理情感与理智、关系与原则、情理与法理的辩证关系。

  

  四是提高质效,确保检察侦查工作顺畅运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侦查案件,是应当牢牢把握的准则。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保持一定数量的质量和一定质量的数量。不仅将质量视为一个结果性要求,还应该视为一个过程性要求,不同环节有不同的质量标准,随着工作的推进,让质量逐渐成熟。要通过建立制约、配合等机制,形成一套确保质量的制度体系。

  

  五是严守安全,坚决避免安全事故。办案安全是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工作,要守好这个底线,安全办案、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注重人员、场所和技术三方面安全建设。办案人员必须时刻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司法警察也要与时俱进,有意识向配合侦查靠拢,在实践中训练,实践中磨炼。盟市院要建立符合标准、规范的办案场所,要有必要的技术设备,确保我们的办案安全。

  

  房瑞在致辞中表示,全区检察侦查工作会议选择在赤峰召开,是对赤峰的认可和勉励,赤峰检察侦查工作获得李永君检察长“外学辽宁、近学赤峰”的高度评价,令赤峰深受鼓舞、倍感振奋。此次会议将更进一步为全市检察侦查工作发展凝聚动力、指明路径、拓宽思路、创新方法,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落实,努力为推动全市检察侦查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通报了全区检察侦查工作情况,宣读了《关于对2021年以来全区检察侦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办案团队和优秀案例表扬的通报》。赤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雪梅以《“十字要诀”提质增效,推动检察侦查工作向高品质深层次迈进》为题作经验交流。

  

  5月15日下午,辽宁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主任何毅以《全面构建“1+4”法律监督格局 推动检察侦查工作高质效发展》为题进行了讲座,为参会人员带来一场“解渴”的实务培训。参会代表结合李永君检察长的讲话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分组座谈。

  

  

  

  

  

  自治区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业务骨干、全区15个盟市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分管侦查工作副检察长、专职委员以及检察侦查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ttxw/202405/t20240520_64723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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