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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公安局:“二三六”党建工作法打造最强党支部

发布时间:2024-05-20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寻甸县公安局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明确一个目标,倡导两个理念,打造三大品牌,建设六型党支部”为基本思路,精炼“二三六”党建工作法,打造最强党支部,全面推动党建工作。

  倡导“两个理念”,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源头活水。倡导“党建+”理念。坚持“党建+主体责任”,一方面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基层所队“前沿阵地”为重点,全面落实党委(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另一方面,把广大党员民警“+”到党建工作中来,使其成为“组织者”和“参与者”。坚持“党建+意识形态”,把意识形态纳入党的建设和整体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将警营文化建设深度融入公安党建,着力提振队伍精气神。坚持“党建+工作创新”,不断创新基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倡导“支部+”理念。坚持“支部+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鲜明“党的刀把子”这一属性,强化支部活动,常态化坚持支部学习。坚持“支部+业务工作”,提升“1+3+N”(即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的整体战力,发挥“1+3+N”的个体作用,实现支部与打击、管理、规范执勤执法等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确保社会面管控、治安管理、打击效能的“最大化”。坚持“支部+为民服务”,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打造“三大品牌”,突出亮点特色,强化表率带动。发挥班长带头示范作用,争当“领头雁”。支部书记作为“班长”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形象为民警树榜样、立标杆、当表率,叫响“向我看齐、跟着我干”的口号,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发挥班子战斗堡垒作用,争做“先锋队”。把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同志充实到支部班子,把支部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关键时刻冲得出、顶得上,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争创“示范岗”。按照“党员争模范、工作创一流”要求,激励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在不同警种、不同岗位都有“排头兵”,都有“标杆”,从而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建设“六型支部”,健全完善机制,强化长效管理。狠抓党员教育,着力建设“学习型”党支部。严格按照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深入推进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活动,采取“五学”方式(即领导带头“集中学”、专题会议“研讨学”、不留空档“全员学”、结合实际“灵活学”、线上线下“同步学”),建立检查督导制度,强化日常教育。同时,还从实战出发,采取“五练”形式(即自学自练、送教上门练、适时抽考练、集中授课练、注重结合练),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警务实战训练,有力提升民警警务实战技能水平和实战运用能力。勇于改革创新,着力建设“创新型”党支部。组织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创建党建示范点和创新党务活动。深化作风建设,着力建设“服务型”党支部。坚持面向社区、服务群众,面向基层、服务民警;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聚焦服务民生,促进警民和谐。强化党建责任,着力建设“模范型”党支部。实现组织建设、基本阵地、基本台账、工作制度规范化,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和长效化。锤炼党性党风,着力建设“实干型”党支部。与公安日常工作相结合,同步提高党组织战斗力;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同步提高党组织凝聚力;通过“志愿活动”,深化党建工作,同步提高党组织行动力。持续正风肃纪,着力建设“廉洁型”党支部。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准确把握党员思想动态;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确保队伍健康稳定。

  (寻甸县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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