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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当“眼、手、心”并用

发布时间:2024-05-20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专门部署。作为党员干部,要领悟纪律、践行条例、守护初心,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领悟纪律,当眼里有条例。“严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位共产党员在入党宣誓时作出的庄严承诺。党纪学习教育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条例》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积极主动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明确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在学习党纪党规中知纪、明纪、守纪,始终保持反躬自省的自觉、如临如履的谨慎、严管严治的担当,让清正廉洁深植灵魂,让政治本色永不褪色。

  践行条例,当手上有行动。党员教育管理要把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经常、抓在日常,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中,安排一些党纪相关内容的学习,通过参观红色革命纪念馆、故居旧址、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让党员干部追忆革命先烈、重温红色历史、感悟红色精神,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党纪信念,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

  守护初心,当心中有戒律。古之圣人,欲养性必先修身,欲清心必先洁体。广大党员干部要查不足、找差距、明方向,将坚定的理想信念转化为持之以恒的守纪力量,常修工作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念之害,多看“前车之鉴”、多读“悔恨之言”,心中高悬“法”的利剑,手中紧握“法”的戒尺,知晓做事的尺度,把握好权利的边界,不碰“红线”、不闯“雷区”,以敬畏之心守住工作底线,争做清正廉洁的排头兵。

  刘忠正(镇康县勐捧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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