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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从严从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发布时间:2024-05-20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经审查,邓某某于2023年4月23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晋升和评选各类先进。”近日,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过审查,在回复该县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时如实记载该同志有处于影响期内党纪处分记录的内容。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对干部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关键环节的“廉政体检”,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严格把好关口,不断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效。2023年以来,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887人次,其中提出暂缓、否定性或其他意见19人次。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虽只有薄薄一张纸,但它关系到干部个人的廉政情况,关系到一个单位整片‘森林’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回复工作并不只是签字盖章那么简单。”该县纪委监委运用“室组联审”方式,推动多部门积极合作,做到廉政过往信息互享、审查不错漏,向征求意见单位提供廉政鉴定材料全面、真实、客观。

  
“反映杨某某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已办结,反映问题不属实,不影响提拔使用;已对反映廖某某有关问题的线索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立案期间不能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前不久,在该县纪委监委案管室组织召开的廉政意见回复协商会上,审理室、信访室以及相关纪检监察室对县委组织部拟评优评先人员廉政情况进行联合会审,并将会诊结果报请协管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及时准确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

  
在具体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严格遵循“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对不如实回复意见、不按有关规定审查,甚至弄虚作假、隐瞒或夸大事实,造成回复意见失实失准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我们坚持‘凡提必审’原则,加强日常监督,精准审慎规范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和廉洁关,当好廉政审查的‘守门员’,树牢选好人、用好人的正确导向。”该县纪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516/gxjjw6645e097-1904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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