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 筑牢选人用人“防护网”
发布时间:2024-05-20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日前,天等县纪委监委收到相关单位发来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立即启动了廉政审查工作,对被征求意见人员信访举报、追责问责等情况层层“把脉”,经过分级把关、从严审查、集中决策后,及时形成党风廉政意见并如实反馈至相关单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今年以来,天等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把关作用,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推荐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营造良好选人用人环境。
天等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综合用好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等监督成果,对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评先选优、职级晋升等关键环节进行精准“把脉”、“廉政体检”,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切实筑牢选人用人“防护网”,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2024年以来,共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复函129份,审核316人次,给予暂缓意见2人次。
为切实提高廉政意见回复质效,该县纪委监委出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受理事项和受理人员范围,及职责分工、办理流程、回复口径,注重将问题线索处置成果运用到廉政意见回复中,认真核查被征求对象有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及被问责处理情况,综合考量巡视巡察、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情况,深入分析研判,全面如实反馈,依规依纪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为防止廉政审查流于形式,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责任倒查追究机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审查中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弄虚作假、隐瞒或夸大事实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天等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517/gxjjw6646a2cc-1904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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