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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圩区:坚持学用结合 强化《条例》贯彻执行

发布时间:2024-05-20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梧州市龙圩区纪委监委组织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室党员干部开展为期三天的专题培训,聚焦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再学习、再领悟、再深化,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律人必先律己,执纪必先学纪。龙圩区纪委监委把《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执行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利用《条例》修改前后对照表对比学、结合案例分析学、开展专题研讨学等多种形式,原本本学、逐章逐句学、联系实际学,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各方面严格贯彻执行《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

  

  “新修订的《条例》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体现了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在专题读书班上,龙圩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结合修订后的不同表述和定性,对《条例》逐条进行了解读。该区纪委监委通过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三会一课”、读书班、“微课堂”等载体,采取“线上学+线下学”、“集中学+个人学”多种方式,推动《条例》学习入脑入心,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纪法意识。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7次,专题读书班1次,参加学习研讨80多人次。

  

  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以学促用、以学促干是关键。该区纪委监委把《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贯彻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各环节、全过程,坚决查处各类违反党纪法规的问题,让铁纪“长牙”、发威。案件审理室组织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办案组人员,结合具体案件审理开展好《条例》运用工作,通过采取乡案县审等形式,及时开展和指导各办案单位做好《条例》各个版本的条款适用及与新版的对接工作,确保精准把握运用《条例》。

  

  该区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内容,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方式,推动各镇、区直各单位学习贯彻好《条例》,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管理监督,通过讲纪律党课、组织专题研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把《条例》纳入培训必修课,进一步抓实经常性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牢纪律规矩红线、守住廉洁自律底线。(梧州市龙圩区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517/gxjjw66472582-1904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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