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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区普通、重罪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05-11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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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区普通、重罪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全面总结第一季度普通、重罪刑事检察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谋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录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区普通、重罪刑事检察要聚焦法律监督,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并重,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持质量与效果并重,严格依法审查、组织、运用证据,着力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着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轻罪治理体系;坚持办案与监督并重,不断加强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着力构建刑事诉讼监督制约体系;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并重,着力提升普通、重罪刑事检察条线队伍素能。

  会议强调,全区普通、重罪检察条线要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聚焦全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高质效落实应勇检察长来宁调研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三个体系”建设,脚踏实地干工作、善作善成抓落实,以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助力宁夏检察工作现代化。

  会上,各市院分管领导,普通、重罪检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围绕会议主题开展座谈,结合本地区实际谈问题讲举措提建议,以交流促发展,共同进步。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全体检察人员,各市、县(区)院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xw/njdt/202405/t20240510_869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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