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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洛川:多部门共同救助困难妇女

发布时间:2024-05-11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从一次救助到长期关怀

  陕西洛川:多部门共同救助困难妇女

  (记者郝雪 通讯员王莹 贾蕾)“检察院帮我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妇联协调减免了孩子读书相关费用,让我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近日,陈女士向记者细数其与孩子获得的种种帮助。

  今年3月,陕西省洛川县检察院办理的这起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与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协作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那时感觉天都塌了,生活看不到一点希望。”陈女士说,2022年12月19日晚,李某酒后驾车行驶途中与一辆三轮车相撞,造成陈女士丈夫孙某等4人死亡。丈夫死后,抚养两个上学的孩子和赡养老人的重担都压在了陈女士肩上。

  2023年4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交洛川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了解到李某没有赔偿能力后,检察官随即走访调查被害人家庭状况,发现孙某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案发后没了经济来源,加之李某无力赔偿,陈女士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该院随即将陈女士作为困难妇女列入司法救助重点对象,很快就将司法救助金送到了陈女士手中。

  在办理陈女士司法救助案时,如何从一次救助转向长期关怀,让农村困难妇女重燃生活希望,是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共同关心的问题。该院与县妇联牵头,会同当地人社、民政、教育、医保等部门多元救助帮扶,落实一家人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减免老人相关医疗费用及孩子读书相关费用,从心理、学习和生活等多方面进行帮扶,实现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无缝衔接。与此同时,该院还结合洛川县盛产苹果的实际情况,协调陈女士参加由当地妇联、民政、人社等部门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陈女士家庭增加收入。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5/t20240510_6538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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