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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分层分类施教 增强警示教育精准度

发布时间:2024-05-11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看到曾经的同事沦为‘阶下囚’,对我的触动很大,一旦初心失守最终就会迷失自己,难以回头,坠入深渊。”前段时间,兴安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文某平受贿案在荔浦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兴安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公安系统30余名重点岗位人员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兴安县公安局一参加旁听的干部感慨道。

  
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一线,以真实案例“现场授课”,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是兴安县纪委监委提高警示教育精准度的具体举措。

  
今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着力在提高警示教育精准度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分层分类+精准施策”模式,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分门别类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增强警示教育的震慑力。

  
用好用活身边案例的“活教材”。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身边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功能,借助法院庭审平台,组织同级别、同领域、同类型的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把警示教育课堂放在庭审现场,让党员干部在“听得到、看得见”庭审过程中接受最直接的警示教育;选取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摄制《利剑高悬》《粮耗子》等4部警示教育片,定期更新“灵渠清风”警示教育展厅等,将身边查处的典型案例与党员干部日常开展的警示教育有机融合,达到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的良好效果。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划分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对党员干部“量体裁衣”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年轻干部,量身定制年轻干部警示教育套餐,通过定期举办青“廉”沙龙、纪法微课堂“青年说”等活动,强化对年轻干部的廉政教育;针对基层党员干部,坚持把警示教育融入日常,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赴各乡镇宣讲纪法知识、开展“以案说纪进乡村”等活动,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学纪守纪、廉洁履职。截至目前,共开展青“廉”沙龙活动3期,举办纪法知识宣讲活动10期。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坚持把案发单位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切口,通过在案发单位宣读处分决定、通报违纪违法事实,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让案发单位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堵塞制度漏洞,推动问题整改。同时,选取部分典型案件到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介绍案件查办情况及其违纪违法事实,剖析案件原因、危害及启示,释纪释法,让警示教育更精准、更深刻、更有效。(兴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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