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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集中澄清正名 为基层干部卸“包袱” 添干劲

发布时间:2024-05-11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经调查核实,反映赵某挪用村集体资金、违规报账的问题不属实。今天,我们在这里澄清正名……”近日,澜沧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联合酒井乡纪委的干部来到酒井乡酒房村为村干部赵某澄清正名。

  赵某多年来一直奔赴在基层村组一线,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得群众信任,换届时连任村党总支书记,但一封恶意反映他“挪用村集体资金、违规报账”的网络举报件让赵某陷入窘境。

  同一时期,澜沧县纪委监委还连续收到反映酒井乡2名乡村干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违纪违规的网络匿名举报。同一地区短时间内频繁的信访举报引起了澜沧县纪委监委重视,县纪委监委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核查。经调查核实,发现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均不属实。

  为有效帮助澄清对象消除错告诬告造成的负面影响,旗帜鲜明地为踏实干事者撑腰鼓劲,该县纪委监委与酒井乡纪委联合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3名乡村干部进行了公开澄清正名,并现场发放《澄清正名函》。

  在澜沧县,像这样为实干者撑腰的做法已逐步常态化、规范化。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办理、谁澄清”原则,建立由承办部门申请、信访部门研判、委领导审批的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澄清正名工作。对符合澄清正名相关要求的,综合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激励干部轻装前行。截至目前,已为8名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双管齐下”,在为清白者撑腰的同时树立对诬告陷害行为零容忍的鲜明导向,更有效地激发干部履职担当的内生动力。

  “错告诬告就像沉重枷锁,在挫伤干部工作热情的同时,也会对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坚持“澄清”和“查诬”两手抓,坚决为“清白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让担当实干、干事创业在澜沧大地蔚然成风。(罕珊 石爱萍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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