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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常态化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发布时间:2024-05-10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没有带头移风易俗,还受到处分,感觉在人前抬不起头……”2022年10月,赵某受到处分后,一度情绪低落,思想消极。

  驻怒江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在了解到赵某的情况后,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决定对其进行回访教育。

  回访教育前,该纪检监察组充分考虑了赵某的问题性质、情节、处分类型以及个人基本情况、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家庭情况、工作表现、为人处事等方面,“量身定制”了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回访教育时,该纪检监察组与赵某面对面谈话,帮助其分析产生错误的根源,总结经验教训,鼓励其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健康向上的心态积极干事创业、面对生活。回访教育后,该纪检监察组与赵某所在单位的其他人员进行了谈话和民主测评,并让赵某所在单位出具其在受处分期间的鉴定意见,全方位了解掌握赵某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

  为避免“一访了之、一谈了之”,该纪检监察组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将客观公正提出的整体评价意见及时反馈给赵某所在党组织,为赵某下一步的晋升创造条件,促“后进”变“先进”。

  “现在小赵一周满满当当有25节课,还发挥绘画摄影的特长为单位信息宣传工作出谋出力。”“我感觉赵老师转变挺大的,现在是我们备课组的组长,正在积极准备申报职称,希望他能一直保持这样的工作状态。”……前不久,该纪检监察组再次来到赵某的单位时,赵某的同事如是说。

  近年来,怒江州纪委监委把回访教育作为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环节,制发《怒江州纪委监委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制度(试行)》,细化工作分工,充分发挥“室组”联动优势,采取查看资料、民主测评、听取意见、谈心谈话、形成报告“五步走”的方式,常态化对受处分在职干部全覆盖开展回访教育,既让受处分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放下“包袱”再出发,也防止受处分人员一蹶不振。今年以来,该州纪委监委共对29名受处分人员开展了回访教育。

  “监督执纪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统筹运用纪法教育、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在教育人、感化人、挽救人上下功夫,持续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和春镭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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