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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青春 逐梦检察⑥丨让青春在为检察事业的奋斗中绽放绚烂底色

发布时间:2024-05-09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奋斗青春 逐梦检察

  

  时光流转、时代巨变,青春一脉相承。奋斗是青春最靓丽的底色,奋斗许岁月以不朽荣光。为弘扬和传承“忧国忧民、热爱祖国、积极创新、探索科学”的五四精神,辽宁检察新媒体矩阵开设【奋斗青春 逐梦检察】专栏,邀请省检察院机关青年干警代表讲述成长历程、分享奋进故事,宣传辽宁检察战线上的先进事迹,赞美平凡岗位上的模范先锋,展示辽宁检察青年“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追梦圆梦、担当实干的昂扬姿态和以青春之我为检察事业再立新功的使命决心。

  

  让青春在为检察事业的奋斗中绽放绚烂底色

  

  

  ▲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阎梦

  

  我是去年新入职的一名检察新兵。还记得刚来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时,领导曾对我们几个新人说,“咱们部门案子杂、任务重,你们来到这里既是幸运,也是挑战。”现在我真切地明白到了这句话的含义。九个月里,我体验了太多自己职业生涯中的“第一次”,而正是这些“第一次”,让我完成了身份上的蜕变和能力上的成长。

  

  第一次提审,我面对的是危险狡诈的黑社会组织成员。317本卷宗,36名被告人,1428页判决书……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犯罪事实,我有些手忙脚乱,是两位承办检察官带我埋头扎进案卷,梳理案件脉络、抓出疑点漏洞。

  

  提审时我们一行三人辗转锦州、朝阳两地的六个看守所,历时四天提审21人。讯问被告人时,看似平和的语言交锋下,隐藏的是白与黑、正与邪的心理较量。我坐在看守所讯问室的椅子上,与被告人偶尔对视的一瞬间,听着前辈们略显疲惫却又无比坚定的一声声讯问,真切地感受到了检察人身上守护公平正义的责任与使命。

  

  第一次出庭,我面对的是一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被告人在持刀伤害邻居的过程中误杀了自己的妻子。翻阅卷宗时,我心里发生了剧烈的拉扯:从控告犯罪的角度看,故意伤害致人一死一伤,一审判决被告人无期徒刑刑罚适当;但死者是被告人的妻子,被告人又被判处无期徒刑。可以说,被告人的孩子几乎是同时失去了自己的父亲与母亲,这对于他又显得何其残忍。我陷入情与法的挣扎之中,而承办检察官的一番话为我解开了心结。她说,“被告人孩子的实际困难,我们可以通过司法救助程序解决。但我们作为国家公诉人,必须保证案件定性准确,必须守住法律底线。”那一刻,我才真正明白,我们不仅站在三尺公诉席之后,更站在国家和人民身前!国家公诉,法不让步!

  

  第一次接待当事人,我面对的是一起交通肇事申诉案。申诉人与自己的侄子因土地边界问题发生厮打,后被其侄子开车撞伤,至今没能得到任何赔偿。接待申诉人时,我们耐心询问案发细节,关心老人腿伤恢复情况,告知其案件进展。申诉人已年近七十,离开接待室的时候眼中含泪,对我们说,“我这个案子跑了好多地方都没人管,咱们省检察院真是负责任,还帮我申请了司法救助,就算最后这个案件的结果我不满意,我也不会怪你们的。”申诉人的话让我心中热意翻涌,更加明白了对待人民群众应当用真心、用真情,不仅要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力度,更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业务能力的提升除了这些“第一次”的经历,更少不了部门前辈们的教导与帮助。每周五下午的部门例会上,大家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开展案件研讨,与前辈们的交流中我们几位新人收获满满。此外,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举办的“国优省优访基层”业务沙龙、“青训营”专项培训、青年干警下基层活动,不仅让我汲取着知识的营养,还接收到了前辈们经验的传承。

  

  扫黑除恶护百姓平安,轻罪治理还人间温暖。现在的我可以坚定地说,来到第一检察部,我是幸运的。正是在前辈们的帮助下,我才能更好地完成每一项“第一次”的任务。

  

  青春最好的模样,就在于既仰望星空又脚踏实地。作为省检察院最年轻的一批青年检察人,我将牢牢握住前辈们手中交出的接力棒,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担当作为,让青春在为检察事业的奋斗中绽放最绚烂的底色!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405/t20240506_64475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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