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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丨坚守“耕地红线” 筑牢“民生根基”

发布时间:2024-05-09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护民生

  坚守“耕地红线”

  

  广袤的田野上,生机盎然的春耕画卷正由南向北徐徐展开,“仓廪实,天下安”,保护耕地,守好沃土良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为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庄河市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针对“经法院裁定后执行难”问题,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根据“非农化”“非粮化”不同情形,灵活运用多元方式成功推动多起类案办结,打通耕地司法保护“最后一公里”,实现执行整改与保障民生“两手抓、两手硬”。

  

  违建鸡棚拆除难 执行陷入僵局

  

  庄河市某村村民李某(化名)在村里从事肉鸡养殖。为扩大养殖规模,李某通过银行贷款及民间借贷取得资金,扩建了养鸡大棚。鸡棚刚建好,正准备大干一场的李某收到了处罚决定书。原来,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调查,李某建设鸡棚所占土地为耕地,李某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开展“非粮化”畜禽养殖活动,构成违法占用耕地,被责令拆除鸡棚、恢复种植条件并缴纳罚款。

  

  

  

  李某以鸡棚投资过大为由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庄河市法院依法裁定准许强制执行,并交由李某所在镇政府组织实施。经镇政府反复沟通,李某虽缴纳了罚款,但一直不配合拆除工作,案件执行工作一时进入僵局。

  

  庄河市检察院利用自主研发的农用地资源保护领域“裁执分离”案件公益诉讼数字监督模型发现了该条公益保护线索。承办检察官们立即前往李某的养殖场开展线索初核工作。李某向检察官们表示,“养殖场占耕地了,我们认罚,罚款认交,我无话可说,可真要拆了鸡棚,我们全家可怎么活啊?”

  

  合规备案 排忧解难保民生

  

  为促成耕地资源与民生民利统筹保护,庄河市检察院及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承办检察官先后走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某镇政府等部门调取相关证据并开展释法说理等工作。经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最新变更调查成果查明,李某养鸡棚所涉地块的地类现已为设施农用地。检察机关与其所在镇政府就能否为李某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查进行磋商。

  

  

  

  经充分调研协商,庄河市检察院依法向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在符合现有土地法规政策的情况下,依法申请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同意后履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查职责,消除其违法占地状态。镇政府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经申请及出具批复文件,李某1500余平米的养鸡棚作为设施农业用地成功通过备案审查。

  

  近日,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回访,李某抑制不住心中的喜悦,“之前违法占地是我法律意识不强,现在养殖场办理了合法手续,以后干活再也不需要担心了!”

  

  建章立制 长效治理促共管

  

  为推动“裁而不执”引发的耕地保护不彻底、不到位问题得到系统治理,庄河市检察院向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敦促其在充分考量违法占地位置、原因、地类等因素的基础上,坚持“一案一策”,分情形采取强制拆除、调整地类、占补平衡等方式解决土地违法问题。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报告庄河市政府,已组织建立起由分管副市长负责,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司法行政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裁执分离”案件专项执行工作组,协同推进2016年以来未予执行的“裁执分离”案件。截至目前,47件案件执行工作已经完成,其中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查35件,拆除违法建筑12件,挽回耕地资源100余亩。

  

  庄河市检察院与法院会签了《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相关意见》,对裁定送达后超过三个月未反馈执行情况的,法院将同步移送线索至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根据调查情况,适时启动监督程序,共同守护耕地保护红线。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405/t20240508_64527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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