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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强化党章意识 自觉接受巡视监督

发布时间:2024-05-0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正义网北京8月18日电(记者 王治国)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传达落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曹建明强调,最高检党组和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条例》精神,严格以《条例》为基本遵循,强化党章意识,自觉接受巡视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更好地推动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

  会议认为,王岐山同志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充分肯定了巡视工作取得的成果,对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系统部署。讲话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体现了我们党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高度自觉,为各级检察机关学习贯彻《条例》提供了基本遵循。

  会议指出,要坚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修订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检察机关学习贯彻《条例》组织好。作为规范巡视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修订后的《条例》是新形势下做好巡视工作、进一步推进党内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既是开展巡视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对被巡视单位的有效约束。各级检察机关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治检的高度,立足检察机关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条例》活动,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原文,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

  会议强调,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加强和改进检察巡视工作,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检察机关要按照《条例》和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要求,真正把巡视工作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重要抓手,认真听取每一轮巡视报告,抓好分类处置,督促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好巡视工作主体责任。各级检察院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又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事、重点人,提出具体处置要求,把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巡视工作。《条例》对检察机关的巡视工作既是强有力的指导,也是强有力的规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条例》要求,毫不动摇地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围绕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进一步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不断探索有效发现问题的方法和手段,更加有效地发挥检察巡视的震慑作用。

  会议要求,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各级检察机关必须清醒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严肃整治各种“隐形”“变种”问题。要坚决按照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扭住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下去,抓早抓小、寸步不让,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不仅要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又讯 8月17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许卫国参加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最高检分会场会议。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参加主会场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508/t20150819_16636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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