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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在人民监督下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

发布时间:2024-05-0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甘肃兰州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15位在甘肃全国人大代表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记者程丁摄

  

  2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甘肃兰州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15位在甘肃全国人大代表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代表们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大家认为,在过去的一年,全国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狠抓规范司法,稳步推进改革,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春节刚过,曹建明检察长亲自带队深入陇原大地,征求代表们对工作报告意见,体现了谦虚务实的工作作风,体现了对人大监督的高度重视。

  在充分肯定2015年检察工作的同时,各位代表积极建言献策,提出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王镇环代表希望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朱纪代表建议,要加大对惩治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的研究,提升精准打击能力,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吕惠嫱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网络安全面临的新形势,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坚决惩治各类网络犯罪,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常海霞代表希望检察机关加大打击非法开垦草原行为的力度,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康仁代表建议检察机关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用药安全”。何丽霞、刘天绪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支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等环节,坚决惩治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侵吞诈骗惠农资金的犯罪活动,确保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在执行中不缩水不走样。石寿芳代表希望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更好服务民生、保障民生。赵满堂代表希望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业案件时,要更加注重方式方法,把握政策法律界限,依法惩治侵害企业权益的各类犯罪,为企业发展创造稳定的营商环境。张惠萍代表提出检察院应主动深入企业,了解企业法治需求,提供法律咨询,结合执法办案,帮助企业完善制度,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治意识。马建苹代表建议检察机关持续整治自身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的司法行为,建设过硬队伍。马百龄、马雪花代表希望最高检进一步加大支援西部检察教育培训力度,提升西部检察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刘连昌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典型人物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大对外宣传的力度,树立检察官良好形象。白忠华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普法力度,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曹建明说,近年来,检察工作每年都有新的发展和进步,这其中离不开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和支持。刚才,各位代表直面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领域,给我们提出希望和要求,帮助我们找准工作的重点和方向。我们将逐条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到工作报告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曹建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中,反复强调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坚持司法为民。检察机关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为人民谋福祉,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想了很多办法,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期待相比,还有大量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检察机关只有随时随刻倾听人民群众呼声,才能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找准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自觉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找准为民服务方面存在的“短板”,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依法服务和保障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检察工作中得到更多获得感。

  曹建明表示,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批评建议,是我们做好检察工作的有力保障和强大动力。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畅通渠道,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探索运用“两微一端”等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拓宽联系群众的新渠道,更好地接受外部监督特别是人大监督,真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参加座谈。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602/t20160226_17578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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