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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推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24-05-0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4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言表示,建设过硬政法队伍,是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根本所在。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为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提供有力保障。

  曹建明说,这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法队伍建设,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举措,也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迫切需要,对于推动政法事业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政法队伍建设规律的认识,是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行动纲领。特别是总书记对这次会议的重要指示,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集中反映了党中央对政法队伍的新嘱托新要求新期待,为建设过硬政法队伍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讲话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紧密联系政法队伍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对新时期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深入部署,催人奋进。全国检察机关一定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曹建明强调,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努力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丰富完善检察职业道德准则的内涵要求。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增强思想政治工作时代性、感召力。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曹建明指出,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深入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各级检察机关要从政法机关专业性要求和职业特点出发,按照检察工作不同岗位要求,全面实施最近颁布的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全面深入推进全员专业化培训和分级分类培训。以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分院为基础,加强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强化实战实训。在内设机构改革中,注重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的结合。加强统一业务系统升级完善和功能拓展,修订完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进一步提升司法行为标准化、办案流程规范化水平。强化科技应用能力培训,增强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做好检察工作的本领。深入推进检察人才重点工程,探索特需人才招录“绿色通道”,加强网络安全、知识产权、金融、涉外法律等领域专门人才队伍建设。

  曹建明强调,要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建设。检察机关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又是反腐败重要职能部门,在纪律作风上必须有更高更严的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改、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把司法公信力建设作为系统工程来抓,切实履行好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要健全队伍作风状况经常分析研判,开展专项督察,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完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机制,落实违法行使检察权纠正、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系统内巡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制度规定,持续整改司法行为不规范突出问题。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检察人员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和检察官惩戒制度,建立与检察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检察权监督制约体系。

  曹建明表示,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破解制约检察队伍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不断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加大落实和推进力度,健全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队伍分层分类管理机制和职业保障制度。严格职业准入制度,健全检察官员额遴选、逐级遴选制度,抓紧落实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方案,制定实施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和司法技术人员职务序列方案。加快落实工资制度改革意见等职业保障改革措施,提高队伍职业化和职业保障水平。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604/t20160428_17846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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