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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发布时间:2024-05-0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工作预见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

  2017年1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近年来,政法战线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一手抓当前、一手谋长远,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全国政法机关要强化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增强工作预见性,不断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提高对各种矛盾问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要坚持不懈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各级党委要切实抓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加强和改善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研究解决制约政法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为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新形势下政法工作规律特点,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作,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把政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切实增强做好政法工作责任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提出并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开创了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要方针政策。一是深刻指出了政法工作做得怎么样,关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要求我们把政法工作摆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二是深刻指出了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要求我们把政法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三是深刻指出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要求我们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四是深刻指出了党与法、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维权与维稳、活力与秩序、民主与专政、严格执法与公正文明执法的辩证关系,要求我们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五是深刻指出了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安全工作,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我们把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六是深刻指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强调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七是深刻指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的是更好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我们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八是深刻指出了执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一看公正不公正、二看廉洁不廉洁,要求我们扭住职业良知、坚守法治、制度约束、公开运行等关键环节,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九是深刻指出了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要求我们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促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十是深刻指出了做好党的政法工作,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强调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这些重要指示,贯穿着敏锐的战略眼光、科学的辩证思维、深邃的法治思想、强烈的创新精神,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科学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法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一手抓当前、一手谋长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一是政法工作理念有了新提升。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以变应变、以新应新,不断增强政法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坚持维护社会安定与激发社会活力相统一,努力使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善于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解决政法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坚持把改革作为破解政法工作难题的根本出路,通过改革促进政法事业长远发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坚持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策策略结合起来,努力取得良好效果;坚持维稳与维权相统一,对因维权引发的维稳问题,首先把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好;坚持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增强社会治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国家利益拓展到哪里、安全保护和法治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服务好对外工作大局;坚持把过硬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证,提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一手抓法定职责履行、一手抓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提升,努力为政法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理念一新天地宽。这些新理念,推动了政法工作模式转变,提升了政法工作整体水平。二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深化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邪教斗争,提高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反恐斗争取得新进展。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掌握了反恐斗争主动权。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迈出新步伐。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治爆缉枪、禁毒扫黄等专项行动,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了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和上海亚信峰会、南京青奥会、北京APEC会议、G20杭州峰会等重大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2016年,全国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比2012年下降43%,命案下降30%,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高。五是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现新突破。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六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出新举措。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和证券期货等领域违法犯罪,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依法实施现行宪法颁布以来首次特赦,提高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依法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近10万件,上升32%,其中原省部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0余件,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防止纠正冤假错案、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专项治理,提高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深化户籍、出入境、边防、消防、交通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大厅建设,出台一批便民利民措施,赢得人民群众好评。七是司法公信力实现新提高。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等试点,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最高法院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废止劳教制度,深化公安改革、国家安全机关改革、司法行政改革和律师制度改革,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目前,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得到确立,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趋势明显,办案质量、效率稳步提升。一些地方法院检察院在总编制不变情况下,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增加20%以上,入额人员年均结案增加近200件,院庭长年均结案300余件,结案增长率超过收案增长率,一审服判息诉率上升10%以上。八是科技应用能力迈上新台阶。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深度应用,努力做到防范在先。把现代科技与执法司法工作融合起来,构建信息化管理监督体系,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九是政法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和百万干警学习讲座,制定实施干预司法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查处、集中通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纪律作风明显改观,人民群众满意度有了新的提升。据检察机关统计,2016年,举报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比2015年下降30%。十是社会沟通能力得到新加强。统筹运用政法资源和社会资源,主动宣传、立体传播,政法舆论生态发生积极变化。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党风政风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做好2017年政法工作具有许多有利条件。同时,这是一个挑战与困难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们的时代。各级政法机关要以更敏锐的政治眼光、更强烈的忧患意识,勇于直面挑战、善于击退困难,把工作基点放在应对突发情况、驾驭复杂局面上,努力掌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主动权。

  国际形势空前复杂。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变局中,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上升,一些国家民粹主义抬头,给我国发展、安全、稳定带来新的挑战。我们要密切跟踪国际形势发生的新变化,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努力防患于未然。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矛盾复杂程度加深,公共安全风险增多。违法犯罪形态发生新变化,新型违法犯罪大量涌现,传统违法犯罪不断变换手法,动态化、团伙化、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特点突出。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深入研究各类矛盾风险演变趋势,立足于预测预警预防,提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能力。

  新一轮科技革命孕育兴起。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发展,人类生活所经历的一切都在转变。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从未在人类历史上发生过。我们要尽快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大趋势,既运用好现代科技最新成果有效破解难题,增强政法工作前瞻性、精准性、高效性,又积极防范应对其可能给安全稳定带来的挑战。

  做好2017年政法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政法机关必须肩负起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政法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牢固树立深度的忧患意识,切实增强工作预见性,以理念创新为引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一手抓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一手抓深入解决源头性、基础性问题,推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过硬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全力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管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当今世界已进入风险社会。各级政法机关要把政治优势与技术优势结合起来,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对各类矛盾风险发现、防范、化解、管控能力。

  坚持维权和维稳相统一,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基础。社会治理是一门大学问,重在协调好利益关系,要在稳人心、得民心。解决好部分群众合理诉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更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共享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要坚持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把维稳与维权、解困结合起来,积极稳妥解决部分群众合理诉求,让他们从党和政府方针政策中得到实惠,以有利于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信访问题是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我们要按照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要求,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提升信访工作水平。推广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信访应用和远程视频接访,推动把群众信访纳入有序化轨道。

  新形势下多发的“邻避”问题,实质是群众对发展权、环境权的深度关切,解决之道关键在于找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平衡点。我们要推动在政府、企业、群众间搭建沟通协商平台,完善利益补偿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邻避”问题。

  健全落实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预防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社会矛盾往往有一个从萌芽到成势的过程。我们要善于运用大数据对社会矛盾进行研判、预警,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坚持专群结合、善用众力众智,通过加强综治中心建设,统筹好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等部门力量,运用好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资源,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学和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

  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智慧在民间,活力在基层。对基层群众有能力办好的公共事务,我们要善于顺应民意、因势利导,通过发挥自治公约、市场机制、传统道德文化等约束激励作用,让群众的事由群众商量办,努力打造利益与责任统一的命运共同体,形成共建共享新格局。

  抓细抓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公共安全。不同公共安全风险具有不同特点,排查管控标准规范不能大而化之,必须细化实化,促进精准防控。我们要抓住影响公共安全的核心治安要素,分门别类制定监测预警、基础管控、巡逻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增强防控工作实效。

  现代社会,风险防控是一个动态博弈的过程,不法分子始终在寻找、利用防控工作中的漏洞。我们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手段,及时堵塞漏洞。目前,各地都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大数据技术开展风险研判预警,但仅有数据、技术是不够的,关键要加强人机结合,深入研究公共安全事件演变规律,及时将其特征点植入数据研判模型和基础管控标准,在实战中不断检验、评估、完善,增强防控工作精确性、实效性。

  公共安全工作能否做细做实,关键在于风险防控责任能否落实。我们要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契机,建立全覆盖、可倒查的责任体系,从基础排查、安全检查、街面盘查到信息研判、实战指挥、应急处置,对每个单位、岗位、环节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兑现奖惩,把每道安全阀拧紧。针对民航、高铁、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发展快、安全风险高等特点,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安检自动化、精细化、快捷化水平,建立智能化安保工作新模式,增强对各类风险隐患识别、预警、处置能力。

  提高打击新型犯罪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打击犯罪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软。针对当前违法犯罪新趋势新特点,我们要克服传统思维定式,抓住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涉爆涉枪、盗抢骗、制贩毒品、校园暴力、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探索建立科学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技术支撑的新机制,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提高防范打击新型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刑事犯罪作案成员中,跨区域流窜作案的占50%以上。我们要善于运用大数据,加强研判串并,建立一地立案、多地办案机制,完善警种合成、部门协作、区域联动机制,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斩链条。对流动人口犯罪,要结合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攻坚行动,总结推广“二维码”管理、建设人脸识别视频门禁系统等做法,探索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管理新模式。对制贩毒犯罪,要按照综合治理思路,深入推进数字化堵源截流、网格化摸排管理、全链条打击工作,减少毒品危害。对跨国跨境犯罪,要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执法司法合作,提高共同打击犯罪能力。

  把发挥整体优势和发挥专业优势结合起来,是应对犯罪团伙化、职业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以打击专业化对付犯罪职业化,实行多警种协调联动、多手段同步办案,提高攻坚克难能力。对黑恶势力犯罪,要立足系统治理,推进线索搜集、打击、整治一体化,防止其坐大成势。对两抢一盗犯罪,要划小作战单元,以专业灵活高效的组织形式,快准狠打击犯罪团伙。加大重点地区整治力度,铲除违法犯罪职业化窝点,从源头上遏制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高发势头。

  我国网络犯罪已占犯罪总数的1/3。未来,大多数犯罪都会涉及网络。我们要适应新形势,善于运用大数据关联犯罪嫌疑人行为轨迹,创新网上网下一体化打防管控模式。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要完善电信网和互联网国际出入口诈骗电话防范系统,完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异常资金交易风险防控系统,研究解决实名登记制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查封虚假、钓鱼网站,切断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的网上通道。针对窃取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新动向,要深化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灰色产业群,强化重点行业信息安全防护措施。

  着眼于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法治是撬动创新的制度杠杆。我们要充分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保障作用,通过打击违法犯罪、加强产权保护、维护契约自由、激励诚实守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促进创业创新的星星之火汇成燎原之势。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有利于增强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有利于激发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我们要深入贯彻《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抓紧制定务实管用的实施细则,提高运用法治方式保护产权的水平。对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要以历史和发展眼光予以对待,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公正处理,不盲目翻旧账。对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罪与非罪不清的,实行疑罪从无。坚持有错必纠,积极稳妥地甄别、纠正一批侵犯企业产权的错案。

  防范打击经济犯罪,事关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我们要以防控金融风险为重点,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推动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对金融风险发现、防范、处置水平。加强对经济犯罪前瞻性研究,善于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对经济犯罪防范打击能力。坚持打早打小,针对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地下钱庄、假币、银行卡、涉税等经济犯罪,深入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依法查办金融、证券、期货等资本市场犯罪,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综合运用刑事、非刑事手段处置化解风险。

  新形势下,衡量执法办案水平高低,不仅要看是否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要看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我们要在严格依法办事前提下,树立谦抑理念,对通过民事、行政法律手段就能妥善处理的经济案件,不使用刑事强制手段,努力以较小成本取得较好效果。树立审慎理念,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树立善意理念,确实需要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要严格依法进行,防止超标的、超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要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对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交国库,对合法财产依法尽快返还。

  三、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各级政法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坚韧不拔的意志、扎实细致的作风,把坚持正确方向、符合司法规律、尊重社会认同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锲而不舍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让活力充分释放出来。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决定性影响。我们要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在加强督查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完善配套措施上下功夫,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全国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不折不扣执行好中央政策。中央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政策已基本到位,关键要抓好贯彻执行,防止变味走样。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掌握员额比例,确保员额分配向基层倾斜、向案多地方倾斜。严格入额条件和程序,突出办案能力和业绩考核,让办案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的人入额,让入额的人多办案、办好案。领导干部入额,要按照标准和程序参加遴选,入额后要亲自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不办案而入额的领导干部,要自觉退出员额。员额制已落实的单位,要尽快兑现职业保障政策。要完善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直接挂钩的绩效奖金分配办法,激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一线。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后,要坚持地方党委及政法委对法院检察院思想、政治领导不动摇。

  二是进一步完善细化配套措施。对入额法官检察官,要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切实保障他们在办案中主体地位,真正实现谁办案谁负责。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担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的,要建立员额退出机制,以激发活力。推进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解决司法辅助人员不足问题。在助理与法官检察官间建立衔接机制,拓宽助理职业发展空间。完善细化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责分工,赋予法官检察官对司法辅助人员考核奖惩建议权,增强司法团队协作性。

  三是善于运用改革办法破解难题。近年来,一些地方法院通过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将诉前调解、案件调查、协助保全、执行、送达等司法辅助事务外包给合作制公证机构,建设智能审判辅助系统自动处理审判事务,运用智能文书纠错系统自动识别纠正文书错误,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最高法院通过建设“法信”系统、智慧法院,自动提供各地类似案件裁判结果,既让法官运用好以往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统一裁判尺度,防止类案不同判,又让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形成理性预期,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事实证明,只要开动脑筋、积极探索,司法责任制改革中遇到的难题是可以破解的。

  四是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司法人员职务序列、工资等政策逐步落实,有利于保障内设机构改革深入开展。内设机构改革推进得怎么样,直接检验领导干部大局观念和魄力、能力。各地法院检察院要按照试点方案,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全面推开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建立科学高效的内部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司法效能。

  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提高整体效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涉及政法各单位、刑事诉讼各环节,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性改革,有利于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近年来,对一些历史错案,有关地方政法机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法予以纠正。对明知是错案,拒不纠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反思这些历史错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只强调惩治犯罪而忽视保障人权,以致侦查环节,只注重收集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不注重收集对其有利的证据;审查起诉环节,虽然存在疑点,但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制约作用;审判环节,在关键证据缺失情况下仍作出有罪判决,没有把好最后一道关口。沉痛教训告诫我们,只有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才能实现改革目的。这方面,关键要统一适用法定证明标准,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一些地方法院运用大数据技术,探索把统一适用的证据标准嵌入数据化的办案程序中,为实现证明标准统一适用提供技术、程序保障。要组织工作专班,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对量大面广的刑事案件证明标准进行集中攻关,形成操作性强、可数据化的统一标准,为运用大数据技术推动改革落地奠定基础。改革中,要处理好庭审实质化与改革庭审方式的关系,既贯彻好证据裁判原则,落实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提高律师辩护率、当庭宣判率,让法庭成为以看得见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的“殿堂”,又不搞繁琐主义。要根据案件难易、标的额大小、刑罚轻重、认罪与否等情况,推进繁简分流,完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以在不降低办案质量的同时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在彰显司法宽容的同时更好地保障人权、减少社会对抗。这项改革试点,关键是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合法性。要建立被告人反悔程序回转机制,对适用速裁程序的被告人在法院判决前否认指控的,及时转为普通程序。坚持法定证明标准,不仅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而且对主要事实进行实质审查,防止发生替人顶罪等冤假错案。速裁程序适用范围已扩大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并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继续进行试点。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加强侦查、起诉、审判环节衔接配合,研究探索非羁押诉讼和刑拘直诉程序,让速裁程序进一步提质增速。

  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是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度分离的司法管辖体制、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重要探索。要总结试点经验,立足改造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出台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总体方案,合理确定区域布局、审级设置和受理的案件类型,推动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最高法院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部署以来,执行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攻坚克难,加大依法执行力度,提高有效执行率。各有关部门要支持法院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合力。尚未与法院网络化执行查控体系对接的部门、单位,要尽快对接,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进执行难解决。

  统筹推进公安改革、司法行政改革,提高维护安全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公安机关要适应形势新变化,加大改革力度,提升预防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一是深化警务体制改革,提升警务运行效能。针对分工过细、职能交叉、警力资源分散等问题,要按照扁平化管理、专业化建设、实战化运行的要求,从理顺事权关系、推进职能整合、强化机制融合入手,在主要承担实战任务的市、县公安机关积极稳妥推进警务体制改革,纵向上压缩层级、横向上合成作战,提升警务管理和实战效能。二是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既能有效保护民警在执法中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增强执法自信心,又能有效防止执法权被滥用,让群众消除不安全感。要落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基层急需、民警急盼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形成覆盖面广、简明扼要、易懂好记的标准规范体系,确保民警执法办案有章可循。三是深化公安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提高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认真落实《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利用好人财挂钩、人地挂钩等政策,推动建立落实进城落户农民权益维护、基本保障等政策措施,调动地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民进城落户的积极性。推动出台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条例,完善服务管理政策措施。进一步行简政之道、开便利之门,全面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和收费项目,推出更多利企便民政策。切实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及委托机构的监督管理,防止其与民争利甚至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四是深化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要深化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激发内在活力。完善警务技术职务管理政策,确保急需的优秀人才招得进、留得住。完善爱警和优待抚恤工作机制,提高职业风险保障水平。完善招录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实施细则,推进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司法行政部门要在抓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等改革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改革:一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如何对待律师,反映一个国家民主与法治程度。我们要认真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等文件精神,努力把律师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到新水平。把律师制度改革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统筹起来,发挥好律师对司法的专业监督作用,促进司法公正。落实好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制度,加大对律师依法执业权利保障力度,推动在司法人员和律师间搭建常态化、规范化交流平台,让司法人员从每一次接待、沟通、庭审做起,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使其从细微处感到服务暖心、执业放心。要建立政法单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工作机制,对律师投诉,由专门机构及时调查、依法处理并反馈结果;对侵犯律师合法人身权利和执业权利的,要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向全社会释放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信号。同时,要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对利用律师身份或假冒律师名义,策划煽动有关利益群体,干扰破坏正常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查处,以维护律师行业整体声誉和形象。二是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要推动司法鉴定与审判、检察、侦查工作对接协调,促进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良性互动。推动统一司法鉴定执业资格、规则、标准,健全鉴定人负责制,落实鉴定人出庭制度,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监管,确保鉴定人依法自律、诚信执业。三是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要完善政法综治部门紧密协作、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扩大社区矫正覆盖面,发挥其在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减少社会对抗中积极作用。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定上来,积极支持试点工作。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不能因为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而放松职务犯罪查办预防工作,要坚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重点打击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贪污贿赂犯罪,坚决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脱贫、民生等领域职务犯罪,服务好反腐败工作大局。要继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提高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质量、效率。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用立法固化改革成果阶段。我们要加强立法调研论证,积极推动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确保改革行稳致远。

  四、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谁能在科技创新上抢先一步,谁就能开辟一片新天地。各级政法机关要站在时代潮头,把现代科技运用作为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大战略、大引擎,推动政法工作跨越式发展。

  主动拥抱现代科技,推动政法工作理念思路与时俱进。科技创新的前沿永无止境,科技创新的未来激动人心。让海量数据汇聚起来的大数据,让物与物连接起来的物联网,极大提高了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未来,人类社会将进入所有人、物都可互联互通的“万联网”时代,颠覆性技术将层出不穷,更多超乎想像的奇迹将会发生。只有掀起一场头脑风暴,具有进入更未知、更前沿领域的勇气,才能掌握开启未来之门的钥匙,使政法工作占领先机、赢得优势。一是更加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思维和手段分析、解决问题。现代科技的伟力就在于不断突破人的体力、脑力局限,创造新的无限可能。要养成运用现代科技开展工作的思维习惯,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最新成果去做传统人工手段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把政法工作提升到新的层次和水平。二是更加注重与科技企业、人才合作。当前,科技创新日益社会化、大众化、网络化,正在深刻改变科技创新生态。科技企业是创新发展的先行者,是资源、技术、人才聚集高地。要以开放的理念,主动走进科技企业,通过共同研发、项目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其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中重要作用。同时,我国300多万政法干警中不乏科技人才,蕴藏巨大创新潜力。要大兴识才爱才敬才之风,善于用事业拴心、用特殊政策留人,在政法系统大力培养创新思维、挖掘创新潜力、提高创新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要善于享受与聪明勤奋的年轻人一起工作的快乐,鼓励他们立足岗位搞小发明、小创造,推动提高政法工作智能化水平。三是更加注重加快发展、主动进攻。面对违法犯罪信息化、智能化新趋势,加快发展是最大的安全,主动进攻是最好的防守。要把挑战变机遇,不断增强对现代科技的适应性,善于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打造更多“撒手锏”,抢占制高点,打赢主动仗。四是更加注重寓管理于服务中。大数据时代,每个人是大数据的受益者,也是大数据的贡献者。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为人民群众提供个性化、便捷化的公共服务。同时,要善于通过对公共服务中获取的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及时发现、有效防控各类风险隐患,提高管理水平。

  加强统筹规划,提高科技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我们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要求,加强对科技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提高整体水平。一是坚持高起点。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革命,科技信息化建设不超前就会很快落后,不领先就容易造成重复建设。要密切跟踪科技发展最前沿,准确预判科技发展大趋势,按照先进标准建设科技信息化基础设施,防止起点落后、步步落后。二是坚持大融合。未来世界将由“分层”转向“结网”,每个个体、节点只有融入系统、互联互通,才能将自身作用前所未有地放大。要着力打破基于权力所形成的各种利益固化的体制壁垒,把各类数据资源汇聚好,努力使小数据变成大数据,发挥最大价值。当务之急是健全各类基础技术规范标准,确保设备接口、编码标准衔接兼容,解决上下对接难、内外整合难。三是坚持智能化。人工智能将成为引领科技创新的下一个风向标。要引进感知能力、运算能力、学习能力强的智能设备,提高数据自动采集、加工、传输、分析、挖掘水平,达到装备用上去、人力减下来,效率提上去、消耗降下来的效果。四是坚持实战化。数据主导警务、引领实战,是政法机关战斗力生成的核心要素。要以基层一线业务需求为指引,加快推进数据流、业务流、管理流有机融合,最大限度发挥数据在决策指挥、打击防范、应急处置等方面先导性、预警性作用,提升实战能力。坚持一切为了实战、一切服务实战,着力引进政法工作中实用、管用的科技设备,采用政法干警好用、爱用的科技手段,增强科技信息化建设的实效性。五是坚持安全性。随着现代科技广泛运用,安全的脆弱性日益凸显。要建立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机制,不经安全验收的项目不能投入使用。构建网络安全综合防御体系,严密防范攻击窃密活动。对新技术带来的安全风险,要从技术、法律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研究防范措施。

  把现代科技运用与体制机制改革深度融合起来,推动政法工作转型升级。从世界历史看,每一次科技革命不仅会推动生产力大发展,也会引发生产关系和组织形式大调整。要准确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给政法工作职能、体制、机制带来的深刻影响,积极推进职能优化、机构整合、体制变革、机制完善,最大限度激发政法工作创造力。一是着力优化上下级机关的职能。上级机关要发挥信息资源集中优势,强化信息研判预警、政策制定、应急指挥服务职能,实现信息资源从由下往上汇聚为主向由上往下推送服务为主转变。二是着力推动部门、警种资源力量整合。要通过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合成作战平台,倒逼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实现一体化、专业化、现代化。三是着力创新社会共治机制。要创造性运用现代科技思维走群众路线,善于运用“微信+”等手段,创新社会组织动员形式,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和社会各归其位、各担其责的善治局面。四是着力创新公共服务方式。要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网下服务拓展到网上提供,将跨地域服务拓展到当地提供,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掌心里就能办成事、办好事。五是着力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我们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信息化具有的可视化、全程留痕等优势,对执法司法流程进行科学再造,健全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在政法机关之间构建配合紧密、制约有效的新型关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五、坚定不移推进过硬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了新的历史高度。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与《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思想政治、纪律作风、业务能力和领导班子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忠诚可靠。革命战争年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今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增强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政法队伍作为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捍卫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忠诚可靠的治本之策。作为共产党人,如果不按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就会导致荣辱颠倒、是非不辨,什么问题都会发生。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强化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地加强党性修养,持之以恒地陶冶道德情操,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自觉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永葆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最关键的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根本的是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我们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决定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执着度。我们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让正常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空气的清洁剂,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形成健康向上的组织生活氛围。要用《准则》对照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努力做勇于自我革命的战士。要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落实到行动上,面对歪风邪气,要勇于斗争,不听之任之;面对诱惑干扰,要挺直脊梁,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实际行动彰显政治本色。

  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清正廉洁。我们党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解决好对权力的有效监督问题。政法队伍掌握权力大、面临诱惑多,特殊的工作性质和考验,决定了在监督上必须有更严的要求。我们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坚持标本兼治,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政法机关纪律、条令进行修订完善,形成系统完备的监督体系,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触角就延伸到哪里,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历史告诉我们,一切权力都有边界,必须受监督。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腐败,失去监督的干部容易失足。监督是执法司法权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也是对政法干警真正的关心爱护。我们要以宽广的胸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以完善的制度促进各方面监督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针对容易滋生执法司法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健全执法司法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针对向法官检察官放权后司法权运行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要建立类案指引、案件质量评估、司法业绩考核、错案责任倒查、信息化监管等制度机制,变传统监管方式为宏观的全院、全员、全过程监管、指导,促进司法公正廉洁。要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构建立体化、全天候社会监督网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使执法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每起违纪违法案件,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从小错到大错的过程。如果刚发现问题时组织就能及时谈话提醒、警示诫勉,有的政法干警也不至于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我们要及时掌握政法干警思想、工作、作风状况,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教育管理监督体现在日常细节上。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较真劲,建立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完善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制度,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

  没有严肃的问责,再严格的监督也容易流于形式。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收钱捞人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不仅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还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对管理监督宽松软、执行纪律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这样,才能警醒一片,促进履职尽责到位。

  深入推进专业化建设,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政法队伍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专门力量,在具备相应政治素质的同时,必须具备相应业务素质,才能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今天,革命战争年代那种生与死的考验、血与火的洗礼少了,但政法事业开创性、复杂性、艰巨性是空前的。我们既要有坚定的立场、奋斗的作风,又要有科学的态度、专业的精神,不断提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想问题、办事情,要有正确的思想方法,善于遵循客观规律,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握好工作的时、度、效,不断提高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当今世界一切都在快速变化,唯一不变的只有变化本身。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和繁重艰巨的任务,我们要有宽广的视野、敏锐的眼光、多维的角度,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看透事物本质,从事物相互联系中发现潜在风险,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中洞察重大隐患,做到把握大势、见微知著,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大变革时代,我们唯有依靠学习,才能走向未来。要始终保持学习新知识、探索新事物的激情,加强对法律、金融、科技等知识学习,加强对现代科技应用意识和能力培训,善于运用新知识、新技术破解政法工作难题,努力做一名富有创造力的干部。要永远充满对工作进步的渴望,在学习、实践中做有心人,结合侦查破案、反恐维稳、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等执法司法工作不同要求,深入思考、用心感悟,深化对工作规律性认识,不断提升工作的品位,努力开创工作新气象。

  2016年以来,中央政法委举办了百万干警学习讲座,对广大政法干警开阔眼界、提升境界、增强做好政法工作的本领,产生了积极影响。我们要坚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最缺什么就专攻什么,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提高政法干警履职能力。抓紧健全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提高受训人员职业素养。探索建立“网络+培训”机制,通过开设普训式大课堂和各种专业小课堂,形成分层次按需求培训机制,让政法干警都能随时随地随案学习,努力使每一个单位创造的好经验都能在最大范围内交流、借鉴,成为全国政法机关共同的财富。结合反恐防暴、大型活动安保等实战要求,组织应急拉练、技能比武等活动,健全跨部门、跨地区合成练兵机制,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为政法事业发展进步提供有力保障。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不强,关键看领导班子。我们要配合组织部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肃换届纪律,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把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选拔到政法领导岗位上来。对政法机关领导干部的选任,要在突出政治品格、道德修养前提下,注重考察法治素养、业务能力。担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除具有担任领导干部所需政治素质外,还必须具有法学专业知识或法律职业经历。

  领导干部身处执掌执法司法权的特殊岗位,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具有重要导向作用。我们要深刻认识自己岗位对党和国家、对政法事业的特殊重要性,增强自律意识,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给政法干警作出示范。要带头在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加强修养、指导实践,坚持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不动摇,听招呼、不耍滑,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表率;带头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完善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规则、按程序、按集体意志办事,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带头强化监督意识,养成在有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经常洗澡除尘、查体治病,做经得起监督检查的表率;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涵养共产党人高尚情操和浩然正气,在依法用权、正确用权、干净用权中保持廉洁,在守纪律、讲规矩、重名节中强化自律,既管住大节又管住小节,既管好自己又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班子是队伍的旗帜。领导班子应是政治生活严肃认真、民主集中制执行到位,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领导集体。每一名领导干部,既要有很高的政治觉悟,又要有很强的专业素养,对党忠诚、心系百姓,敢于担当、勇于献身,奋发有为、扎实工作,真正像一本厚重的书,对政法干警具有持久吸引力。一把手要善于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敢于担当尽责;善于给班子成员出题目、出主意,推动他们思考问题、研究工作、提高水平;与班子成员多沟通、多交心,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增强班子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意识、协作意识,自觉在大局下行动、在合作中履职,形成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局面。

  带队伍是领导干部应有品格和能力。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带出一支过硬队伍。一方面,关爱政法干警是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广大政法干警尤其是基层的同志们长期战斗在第一线,兢兢业业、十分辛苦,为预防打击犯罪、排查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贡献。领导干部要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用心用情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在组织上有归属感、工作上有荣誉感、生活上有幸福感。要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完善落实符合职业特点的保障制度,努力使他们形成良好职业预期。要依法严肃查处袭击、诬告陷害政法干警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支持、保护他们正当行使职权。激励比惩戒更能培育向上的力量。要善于做点燃政法干警激情的工作,通过宣传表彰先进典型,讲好生动、感人的政法故事,激励他们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另一方面,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是对政法干警和政法事业负责任的表现。一把手要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总责,对政法干警健康成长负责,并把责任传导给班子成员。要有“婆婆嘴”,常念监督管理的“经”,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教育管理监督走向严紧实。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独特政治优势和根本政治保证。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善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积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政法事业发展进步提供有力保障。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环境。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优势,提高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提高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当前,政法工作思路和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弘扬“工匠精神”,务求实效。我们要以战略思维谋全局、抓大事,以底线思维保安全、护稳定,增强工作前瞻性、实效性。善于调查研究、精准发力,对影响本地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了然于胸,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善于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破解政法工作难题的合力。善于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问题,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必要时一竿子插到底,让部署和措施落下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本文节选自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2017年1月12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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