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生态环境部与自治区政府签署备忘录 从五方面支持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5-0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生态环境部与自治区政府签署《建设亮丽内蒙古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合作框架协议补充事项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通过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项目、技术等支持力度,助推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据悉,2021年,生态环境部即与自治区政府共同签署了《建设亮丽内蒙古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合作框架协议》。此次签署的《备忘录》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合作范畴,明确从“科学推进荒漠化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落实‘两个基地’建设相关任务”和“加强国际国内生态环境交流合作”五个方面对内蒙古工作给予支持。

  

  “新增的合作事项紧紧围绕当前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亟需加强和改进的重点难点工作进行设计,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意见》有关要求,指向性强、含金量高。特别是在继续支持我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同时,进一步就支持内蒙古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强国际国内生态环境交流合作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举措,对于助力我区更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按照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加强同生态环境部的工作对接,全力推动《备忘录》确定的合作事项逐条逐项落地落实,努力为办好两件大事、建设美丽内蒙古提供更多保障、增添更多动力。”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韦和章说。(内蒙古日报?草原全媒记者:帅政)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qnyw/202401/t20240111_616914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