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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与自治区检察院召开专门学校建设工作协调会

发布时间:2024-05-0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教携手话预防,共护北疆少年郎。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最高检领导和自治区领导关于推进我区专门学校建设工作的批示要求,尽快启动我区专门学校建设工作,4月22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劼一行到自治区检察院,围绕专门学校建设进行会商研究。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杨劼详细介绍了自治区教育厅已经开展的专门学校筹建工作,商请自治区检察院对《关于推进全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双方围绕我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专门学校整体布局、先期部署、办学规模、招生入学、师资配备、教学管理及配套制度建立等内容逐条逐项讨论修改,进行专业、务实、建设性的交流探讨。

  

  李永君表示,建设专门学校、深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既是平安内蒙古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内在要求,需要尽快统筹安排,启动实施。杨劼副主席亲自带队到检察院进行座谈,体现了对建设专门学校、开展专门教育的高度重视和认真负责,自治区检察院将继续密切配合,协力推动。

  

  杨劼表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教育厅将继续扛起主体责任,研究提出推进建设的细化举措,抓好落实,按时保质完成。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04/t20240423_64306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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