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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同堂培训聚合力 共筑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发布时间:2024-05-05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强制报告法定义务,对所在社区、行政村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积极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帮扶……”在永宁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络员培训会上,授课检察官说到。

  近日,永宁县检察院联合永宁县民政局,共同举办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络员聘请启动仪式,选聘95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络员,向其颁发聘书,实现了永宁县辖区内社区、行政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络员全覆盖,最大限度延伸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触角,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聘任仪式后,未成年人检察官对新选聘的司法保护联络员及全县的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就近期社会关注的校园欺凌问题,从社会化预防保护角度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络员及儿童主任的职责角度深入浅出的解读了强制报告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

  据了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络员的履职内容具体包括: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及时发现各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线索,使未成年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司法救助保护;对检察机关制发的督促监护令进行督促落实,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督导和指导,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促推构建和谐家庭;借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络员熟悉本社区、本村的便利条件,及时梳理摸排掌握未成年人失学辍学、无户籍以及患病、残疾等重点儿童,与检察机关共享信息,助力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监督职责助推对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进行精神关怀、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关爱服务及协助申请救助。

  下一步,永宁县检察院将系统谋划,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络员作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络员机制,将未成年人保护关口前移,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分行业、分领域推进,推动未成年人多元化保护落实落地。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yw/njfljd/202404/t20240407_856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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