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检察:检护“她”权益,守护“半边天”
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新闻发布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广州市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及中央、省、市媒体记者参加活动,集中展现检察机关协同社会依法保障妇女权益的履职成效。
2023年以来,广州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与广州市妇联及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结合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妇女权益案件,深化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和对涉案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守护“半边天”。
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为妇女事业发展和妇女权益保障
注入检察力量
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广州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2023年6月印发《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工作方案》以来,聚焦妇女遭受职场性骚扰、家暴、就业歧视、人格贬损、农村土地权益侵害等五类重点问题,办理该领域案件线索93件、立案45件、办理诉前程序44件,为促进妇女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智能技术+专业队伍”双结合,提升高质效办案能力
广州检察机关注重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科技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依托“广州检察公益诉讼大数据智能服务平台”,设计研发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发现侵害妇女权益保障类案背后的社会治理风险隐患和难点堵点,促进侵害妇女权益问题全链条治理。
注重汇聚全市检察机关骨干力量,组建新增法定领域专业化办案组,设置妇女权益保障领域指导人,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质效。通过长期聚焦并办理该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总结办案经验,为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办案提供示范引领。
“内部协同+外部衔接”同并重,提升精准化监督能力
广州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的线索多向移送、案件办理同步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团队融合等方式,实现办案节奏同频、证据材料共享,形成办案力量增强、办案质效加倍的良好工作局面。
例如,某区检察院从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理的支持农民工起诉劳资纠纷案件中发现拖欠女性农民工劳动报酬线索,通过诉前磋商,协同相关行政机关从共管账户提取7660万元优先发放女性农民工工资,为372名女性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546.4万元,对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移送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审查办理,为女性农民工解决“烦薪事”。
此外,广州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妇联、人社、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对接,实现专业化办案、行政执法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广州市检察院与市妇联联签《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对口联系、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宣传联动等工作机制,并依托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观察员等力量,强化公众参与,通过“社会监督+检察监督”,为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强大助力,形成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全市检察机关发挥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吸纳40余名区妇联执委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将公益保护触角延伸至社会治理末端。
“行业治理+综合防治”共推进,提升规范化履职能力
一方面,广州检察机关强调抓诉源治根本,以个案为切入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如某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HPV九价疫苗捆绑非必要体检项目侵害妇女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促使相关行政机关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疫苗接种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关于加强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非免疫规划接种服务管理的通知》,对辖区内18家预防接种门诊和5家成人接种门诊在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运输、储存、预约服务、收费情况、接种安全等环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于案涉卫生服务中心价格违法行为,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又如另一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障妇女平等就业行政公益诉讼案,对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信息中含有“限男士”“女性,已婚已育”等限制性别、婚育的歧视性内容,涉及损害妇女平等就业合法权益的情况,协同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引导用人单位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或者更改,推动制定劳动监察专项工作方案,巡查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快递送货等劳动密集型企业600余家,涉及约4.8万人。以本案为契机,该区检察院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联签《关于建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协作机制工作意见》,在劳动者权益保障领域形成工作合力。
另一方面,广州检察机关还灵活运用磋商沟通、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协同行政机关深化综合防治工作。如多个区检察院针对女职工被性骚扰问题,促进相关行政机关指导用人单位建立起禁止性骚扰制度,开设妇女权益保护“绿色通道”,设置并公告了妇女维权电话、邮箱,普法宣传覆盖4300余家企业、2.4万余人次。在案件办理结束后,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对结案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案结事了,更加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作用和责任。
综合发力多元救助
推动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
深入高效精准开展
近年来,广州检察机关大力构建一体化司法救助工作体系,把司法救助工作融入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工作大局,为广大困难妇女送去检察温暖。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救助困难妇女751人,发放救助金639万元。
加强协调配合,织密妇女“保护网”
广州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着力健全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衔接工作机制,落实“一体化”救助理念。
对外,广州市检察机关着力加强与妇联、乡村振兴局、法院、公安、民政等单位的联系协调,充分激活“检察+”多元救助模式,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帮扶困难妇女的有效机制,不断拓宽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线索发现和移送渠道。如广州市检察院与市妇联联签《关于建立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成立“万事兴”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站,切实加强协作会商,形成推进合力。南沙、番禺、从化等区检察院也会同区妇联签署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协作机制意见》等文件,建立了涉农村、涉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线索发现和移送等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对内,广州市检察机关全面深化各检察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如在天河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逮捕彭某冲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期间,发现被害人刘某相关司法救助线索,遂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该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后,及时商请该区妇联共同协调被救助人户籍地妇联等部门切实强化司法救助协作,在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后,会同两地教育、民政、工会、人社等部门开展综合多元救助帮扶,合力推进解决被救助人家庭经济拮据、失业保障、子女教育等急难愁盼问题。
释放工作效能,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广州检察机关始终秉持“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理念,不断创新和改进调查核实等工作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向群众要材料、让群众来跑腿。
一是对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主动告知申请救助的权利义务,针对申请人确有困难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情况,主动提供暖心服务,由检察办案人员全程指导填报申请材料,协助调取办案所需证明材料,主动到当事人住所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二是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第一时间启动救助工作程序,指定专人优先办理,优先发放,不断扩大“关爱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三是对身处异地特别是跨省跨市的困难妇女,灵活采取“面对面”问询与“线到线”问询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困难妇女及其近亲属。
注重凝聚合力,提升帮扶救助成效
广州检察机关紧扣司法救助工作重点难点,建立司法救助预算资金动态调整机制,采取总体统筹协调、个案精准测算、多元救助进行补充的工作措施,优化专项资金使用,有效破解司法救助资金短缺的难题,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有效解决群众所急所盼。充分运用联合救助和多元救助机制,实行重点困难大额救助、特殊困难多元救助,有效解决被救助人的家庭生活困难。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采取线上线下的回访机制,线下联合妇联、民政、乡镇、村委会等部门对救助对象生产、生活状况进行跟踪回访,跟进帮扶,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确保救助对象生活“稳”,心理“安”,持续巩固救助成效。
接下来,广州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社会各界的务实合作,持续做好做实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工作,促进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尊重女性、关爱女性的良好风尚。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jccz/202404/t20240425_64350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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