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检察榜样 第四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特辑】2022年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张丽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22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90个集体和15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甘肃检察机关1个集体和1名个人榜上有名。
在以“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第四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里,让我们一起走近2022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张丽。
张丽,现任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工作中,她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工作实践,恪尽职守,锐意进取,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近三年来,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2021年被兰州市检察院给予嘉奖,多次被评为该院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积极履责,提前介入侦查。张丽在承接杨某某、周某某等4人污染环境一案后,及时介入,引导侦查机关进行取证,锁定关键证据,强化规范取证意识,有效保障了案件质量。她通过实践证明,特殊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不仅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密切协作,而且能增强检察机关的监督透明度和监督力度,确保证据经得起庭审检验。
抽丝剥茧,精准定罪量刑。审查过程中,张丽准确认定土壤污染程度及修复情况是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的重要考量问题,她详细翻阅卷宗后,前往废液倾倒地进行实地查看,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讯问,准确分析证据、认定犯罪事实,并在办案中精细化审查案件地域和犯罪方法、后果、动机等差异性因素,确保打击犯罪精度。
更新理念,守护绿水青山。张丽将认罪认罚主动担责与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资源相衔接,在本案中促成周某某等2人参与污染后的环境修复,形成全方位守护生态环境的综合法治保障。2023年5月,杨某某、周某某等4人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判处一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98/338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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