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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甘肃:召开“守护公共安全 服务平安甘肃”甘肃省检察机关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月6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守护公共安全 服务平安甘肃”甘肃省检察机关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有关情况,并发布10件典型案例。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霞敏,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樊伟,第八检察部主任王俊琳发布相关情况并分别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卢莹主持发布会。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丁霞敏

  丁霞敏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有关情况。

  专项推进,成效明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中探索办理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公共安全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2021年,甘肃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专项监督活动开展过程中,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各地区检察机关积极行动,推进落实。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公共安全监管漏洞和治理难题,办理了一批领域广泛、质效良好的案件,有效督促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助推解决了公共安全领域突出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检察监督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用法治力量服务“平安甘肃”建设,取得了积极效果。

  两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公共安全领域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7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221件,提起公益诉讼17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在办案中,通过诉前磋商、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共督促整治各类公共安全隐患7000余处。

  聚焦重点,能动监督

  全省检察机关在公共安全领域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类型丰富,所办案件覆盖城市建设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危废安全、矿山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八个领域,其中城市建设安全领域、交通安全领域和消防安全领域立案数量较多,共办理805件,占专项活动立案总数的63.1%。

  (一)防范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省检察机关加强风险研判,密切关注本地区各类公共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细致摸排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一是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物流仓储等重点场所和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区域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挪用、拆除等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开展监督,共立案办理201件,着力保障消防安全。二是对公路开裂塌陷、交通信号灯、标示线、隔离护栏、地下通道等交通设施不完备、不合规等各类安全出行隐患以及铁路沿线安全保护范围占道经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等铁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监督,共立案办理216件,有效防范重大交通事故。三是对高危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管控不到位以及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等在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过程中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监督,共立案办理42件,督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和经营。

  (二)防范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聚焦民生热点,着力防范群众关切、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公共安全突出问题。一是关注“脚底下的安全”,针对窨井盖沉降、缺失、破损危及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问题持续开展监督,共立案办理179件,督促修缮、更换窨井盖2100余个。二是关注“头顶上的安全”,对高空抛物、坠物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开展监督,共立案办理94件,着力防范坠物风险。三是关注残疾人通行安全,部分检察机关在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中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中断、错位、缺失及机动车占用盲道等影响视障群众通行安全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共立案办理86件,督促有关部门排查整修,更加方便视障群众安全出行。四是关注寄递物品安全,部分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工作中主动探索,聚焦快递企业消防措施不到位、中转仓建设滞后、快递面单暴露公民个人信息等寄递安全问题,共立案办理81件,其中平凉市检察院办理的快递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三)结合地区实际培育工作亮点。专项监督活动中,各地区通过实地调研、走访了解,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特色监督,取得较好效果。敦煌市检察院立足本地矿山多、采矿企业多的实际情况,工作中督促行政机关坚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两条底线,助推辖区内矿产资源有序开采,切实推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张掖高台县检察院客观分析了本县工业园区入驻企业多头监管、安全事故隐患多的问题后,积极协调应急、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邀请行业专家对19家工业企业安全性进行综合评估。兰州安宁区检察院高空坠物专项监督活动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区政协委员结合检察机关监督情况,专门提出了加强高层建筑空调等外挂物管控,谨防坠落伤害危险的提案。

  加强协作,凝聚合力

  维护公共安全、解决好公共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各方努力,综合整治。全省检察机关在专项监督活动中,针对线索发现难、专业化程度高、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难题,积极加强与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天水清水县检察院在办理督促整治铁路通行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组织属地乡镇政府、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负责人员实地查看现场并召开磋商座谈会,就尽快消除铁路通行安全隐患达成了一致意见。甘南州检察院联合甘南州消防救援大队制定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方案,对森林、草原等重点区域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武威、平凉检察机关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分别与应急管理部门建立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就信息共享、案件通报、联席会议、技术咨询等协作配合事项达成共识。省检察院组织召开推进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邀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应急管理厅等有关单位参加,牵头制定了《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从省级层面建立线索移送、联合调研、专业支持、协同宣传、实践交流等沟通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

  公共安全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民生大计。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依法能动履职,立足全省实际,守牢底线、凝聚合力、抓早抓小、推进源头治理,全面做好公共安全公益诉讼监督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贡献检察力量!

  

  甘肃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 樊伟

  

  甘肃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 王俊琳

  王俊琳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10件“守护公共安全 服务平安甘肃”甘肃省检察机关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甘肃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 卢莹

  本次新闻发布会邀请了人民日报、新华社、中新社、中国日报、检察日报、央广网、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甘肃广播电台、甘肃法制报等31家媒体记者参加。

  媒体都关心哪些内容呢?

  现场直击

  

  @人民日报人民网:请问,检察机关办理的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有哪些特点?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霞敏:从办案理念来看,检察机关在办理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重点关注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着力推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及时解决问题,加强监管,防患于未然。从监督方式来看,公共安全涉及的社会面广,职能部门多,需要协调各方系统治理,检察机关更加注重用好多元化监督手段,推进溯源治理,综合整治。从办案类型来看,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中探索办理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从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城市建设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矿山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八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

  

  @中国日报:请问,今后检察机关将如何继续推动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甘肃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樊伟: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专项监督活动的做法、经验,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推动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一是要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对地方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出击、深入摸排、积极应对、力求突破;对于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媒体曝光的重点案件,还要联合相关部门挂牌督办。二是要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着力加强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的交流协作,通过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协同多部门共同解决公共安全领域中的社会治理难题。三是要提高监督履职能力,检察干警要加强公共安全行政法规学习,全面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分析研判的业务素能;同时要加大培训力度,主动邀请有关行业的业务专家辅导授课,拓宽知识储备,切实提高办理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来源:甘肃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政治部宣教处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46/333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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