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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检察院检察长刘远清莅临贡山县检察院调研对口援藏帮扶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红河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远清一行来到贡山县检察院,就“十三五”期间红河州检察机关对口帮扶贡山县检察院各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在贡山县院召开的对口帮扶座谈会上,怒江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强云介绍了怒江州情和检情,并对红河州检察机关“十二五”期间对贡山县院的大力帮扶和强有力的援助支持表示感谢!贡山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付和介绍了贡山院的县情、院情,并对过去五年来红河州两级院对贡山县院的对口帮扶和援藏工作取得的成效作了详细汇报。红河州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曹芸就今后五年对口帮扶和援助工作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刘远清检察长表示,红河州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继续从检察业务、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检察文化、信息技术、资金项目“六位一体”对贡山县检察院进行全方位对口帮扶和援助,结合本次实地调研情况,进一步充实完善帮扶方案和具体措施,在互帮互学过程中,努力提升红河、怒江两地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检察队伍素质。

刘强云检察长指出,在红河州两级院的大力帮助下,贡山县院的各项检察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干警素质得到了有效提升,基层院“八化”建设显著加强,贡山县院取得的各项成绩与红河州检察机关的帮扶密不可分,充分体现了真情帮扶。关于今后五年帮扶工作,刘强云检察长要求:一要真学习,贡山县院要认真学习红河州检察机关的先进理念和办案工作经验,努力提升自身的法律监督水平和办案能力;二要勤交流,平时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增进友谊;三要善统筹,结合贡山县院实际,统筹安排选派业务骨干去红河州检察机关交流学习;四要有保障,要尽最大努力,对交流帮扶的红河州院干警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和服务,生活上要多给予照顾。

红河州个旧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万买富等红河州、市两级院一行8人参加调研。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hh/201610/t20161031_22057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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