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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一场用5小时化解的土地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谢谢大家,你们帮我们两家明确了土地界线,化解了矛盾纠纷,以后,我们终于可以安心耕种了……”

  

  日前,在金平县检察院、勐拉法庭、勐拉镇司法所、田头村委会等单位组成的“县乡村”三级联合调解组的共同努力和见证下,一起长时间未能解决的土地纠纷被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纠纷基本情况

  赵某某的橡胶林地与杨某某的田地相邻。1999年,赵某某种植橡胶时按照村集体要求留10米距离未种植橡胶树,双方均在10米范围内栽种过庄稼。2023年3月30日,杨某某未经赵某某许可私自用挖机将这块留有10米距离的土地深挖5米多深的土方去填自己的田地,导致部分橡胶树根部受损,进而引发纠纷。

  

  

  调解前,各部门认真分析土地承包证和林权证的四至界线、土地流转情况、双方争议焦点等,拟订初步调解方案。

  

  为了查看争议地块情况、橡胶树受损程度等,联合调解组人员来到土地纠纷现场。金平县农科局从土地承包证颁发流程、杨某某家土地界线范围等方面进行说明。县林草局结合赵某某家林地卫星图进行释法说理。勐拉法庭法官围绕橡胶树损失认定的证据标准进行阐述。县检察院检察官从约定俗成习惯的适用、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方法、争议土地性质等方面积极引导双方调解。

  

  

  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历经五个小时,双方当事人最终同意现场测量界线,中间10米范围作为公共地块,双方均不得栽种。调解组立即采用打木桩与“林调通”测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双方土地界线并根据双方协商内容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后握手言和。

  

  金平县检察院认真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金平实践工作要求,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引入更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促进金平县基层社会治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hh/202404/t20240425_64347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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