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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社工联合帮教 助少年重回正轨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仅因早恋后的“争风吃醋”,十多名少年在深夜一个漆黑的巷道内开始了一场生死斗殴,导致一人被刺伤身亡。如何让误入歧途的孩子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悬崖勒马,走好接下来漫长的人生道路?昆明市检察院通过“检察官+社工”的联合帮教模式,在最大限度挽救、教育未成年人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2015年2月7日凌晨1时许,在昆明东华东路一条黑暗的巷道内,几名少年为争抢两个女孩,邀约十多人聚众斗殴,导致一名16岁少年被乱刀刺死。案发后10个月,本案告破。今年3月30日,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将4名未成年人小龙(化名)、小东(化名)、小志(化名)、小峰(化名)分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本案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审查后,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对两名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小龙和小东提起公诉,2016年12月8日上午,被告人小龙、小东故意伤害一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不公开审理。当日下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对小志和小峰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12月14日,未检检察官在昆明市检察院未检办案区内对小志、小峰进行了附条件不起诉宣告,并对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被刑事处罚的小颖(化名)进行了训诫。

负责承办此案的昆明市检察院未检处杨迪检察官说,小志、小峰两人在案件中地位作用相对较轻,是从犯,而且有自首情节,并且他们积极主动的多次来到检察院向被害人家属赔礼道歉,赔偿了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未成年犯罪如果具备了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有认罪悔罪的态度,就应该采取适度的宽容,给他们一个机会。”

根据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规定,小志和小峰将有半年的考察期,在考察期内,将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事实上,在今年3月份,市检察院接手此案之后,就邀请了昆明市红嘴鸥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的社工老师对小志和小峰进行了全面的社会调查工作,同时也一同对二人展开了一系列的帮教工作。

据了解,红嘴鸥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是西南地区首家由团组织培育孵化、专业开展青少年社工服务的社会组织。该中心采取“社工+志愿者”的模式,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心有专业社工20余名,志愿者1500余名。

“检察官办案很专业,但涉及教育挽救一个人,还需要懂得教育的方法。”杨迪表示,红嘴鸥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的社工在心理疏导、教育矫正方面有很丰富的经验,模式也比较成熟,例如介入帮教前,会对未成年当事人进行较为全面的社会调查,首先做到了解他;考察期间,每周会和帮教对象一对一见面谈话,每半个月会进行专业的心理疏导;每个月会带领帮教对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从2013年合作至今,已经有30多名未成年人接受了检察官+社会+志愿者的帮教,大多数人的生活都上了正轨。目前双方合作的范围还在逐步扩大,例如增加了进未管所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矫治,同时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救治等。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km/201701/t20170105_22045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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