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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丨省检察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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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省院机关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4月28日至29日,省检察院党组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主持读书班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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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班采取专题辅导、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方式进行,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观看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陈国猛所作的辅导报告视频,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邱利军、周恒、常世界3位院领导、专委和高岗、曾向阳2位部门负责人代表围绕学习内容,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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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

  

  

  

  张毅在讲话中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省院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要切实提高站位,自觉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上来,增强组织、参加党纪学习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把党规党纪学习作为重要必修课、常修课,推动党的纪律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为海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张毅强调,要进一步把握目标要求,抓住学习重点,切实做到学懂弄通。要将学习领会《条例》作为省院机关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紧扣党的“六大纪律”,着力在学思践悟中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要扎实做好党纪学习、教育、培训各项工作,确保在学习掌握和贯彻执行党的纪律上见实效,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学纪是前提,知纪是领悟,明纪是自省,守纪是行动,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时刻以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检视自己、校正思想,通过明纪律、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始终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视,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提高。要牢牢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紧密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警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把警示教育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必修课,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从身边的典型案例中深入剖析违规违纪的主客观因素及经验教训,引导广大党员、干警从根本上增强对党规党纪的认同感、敬畏感,真正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摆自身不足,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兼顾,紧密联系实际,强化学习教育成果转化。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最高检工作要求、省院年度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发扬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奋力将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精准高效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紧盯封关运作这个“一号工程”,以严明纪律、优良作风强化依法能动履职,大力助推海南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要以党纪学习教育更好激励广大党员、干警担当作为,努力营造心齐气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为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和海南自贸港建设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原文链接:https://www.hi.jcy.gov.cn/M101/view/852207/005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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